美國鋰離子電池進口額有一半來自中國。分析指出,美國電網安全行政命令的細則可能影響電池儲能設備供應鏈;韓國與墨西哥組裝業者是否適用中國資本及控制關係標準,則是規範焦點。
Rystad Energy分析美國總統川普於8月26日簽署的第14421號行政命令對供應鏈的影響。白宮表示,資料中心與人工智慧(AI)產業成長,使穩定供電更加重要,並將外國設備的網路安全與供應中斷風險列為命令背景。
行政命令列出的設備包括變電站變壓器、併網型逆變器、電池儲能系統、高壓斷路器及發電渦輪機等。這項措施並未全面禁止外國設備,而是授權美國能源部長評估設備與外國機構的關聯及國安風險,並可限制特定交易。
對既有設備設下條件時,也須考量電網的可靠性與安全性,以及替代設備是否容易取得。因此,是否受限並非只看設備的生產地。
Rystad Energy分析顯示,截至2026年6月止的12個月內,中國產品占美國變壓器進口額3%,占高壓斷路器進口額不到1%。同期,韓國、墨西哥與加拿大合計供應美國74%的斷路器進口額及48%的變壓器進口額。
電池進口對中國的依賴程度更高。同一期間,中國產品占美國鋰離子電池進口額50%。Rystad Energy分析指出,單一替代供應國難以承接這批供應量。
Rystad Energy再生能源與電力部門首席分析師傑佛瑞·赫伯森(Geoffrey Hebertson)在分析中表示:「供應鏈問題最突出的領域是電池儲能。」他指出,變壓器與斷路器對中國產品的依賴已經降低,但電池儲能尚未能以同樣程度轉換供應來源。
這項行政命令也銜接美國先前將電網設備交易納入國安審查的後續規範。本報先前報導指出,美國電網設備管制已將電池儲能系統納入審查範圍。此次分析則檢視各類設備的進口依賴程度,以及細則可能適用的範圍。
對韓國業者而言,替代供應來源的角色與規範適用範圍同樣重要。韓國、墨西哥與加拿大在美國變壓器及斷路器進口中占有高比重,但中國資本或控制關係是否也適用於韓國與墨西哥的組裝業者,目前尚未確定。
白宮行政命令要求在簽署日起120天內,視需要制定執行規則。能源部已啟動資訊徵詢程序,以蒐集業界意見。
Rystad Energy分析指出,12月規則如何界定「受涵蓋外國實體」(Covered Foreign Entity)的所有權與控制關係,將是重要關鍵。能源部表示,規範將聚焦高風險交易,並避免損害電網可靠性或增加不必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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