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目標在2027年第一季末前將人工智慧(AI)治理法案提交國會。公開諮詢方案提出依風險分級監管,並設立中央監督機制;具體標準與施行時程尚未定案。
馬來西亞數位部長哥賓星(Gobind Singh Deo)於2026年9月10日表示,法案草案預計完成後提交內閣。《馬來郵報》報導,政府希望在2027年第一季末前將法案提交國會。這是提交法案的目標,並不代表法案屆時會完成立法或開始施行。
馬來西亞數位部在2026年7月公布的說明中,將法案定位為適用於多個產業的「水平式」監管框架。這套框架旨在補充而非取代現行法律,並依AI系統的風險、生命週期,以及各方所負責任與控制程度劃分責任。說明也指出,法案不會直接規管AI生成內容,不法內容則由現行法律處理。
公開諮詢方案將AI應用依風險分為三個層級。部分被列為不可接受風險的應用可能遭到禁止;高風險系統則可能須進行影響評估、接受監督並履行文件紀錄義務。低風險系統將適用基本合規標準。
風險分類細則與義務範圍可能在最終法案中調整。馬來西亞整合公共諮詢平台的意見徵集已於2026年8月1日截止。公開意見一方面支持建立全國通用標準,另一方面也指出高風險的定義,以及政府與金融部門的責任範圍仍不明確。
法案構想也包括設立中央AI主管機關,負責安全管理、調查與執法,以及支援產業。個人資料處理則涉及現行個人資料保護法(PDPA)。中央機關如何與既有監管機構分配權限,以及如何協調法律間的重疊,仍待最終草案決定。
馬來西亞在2024年發布AI治理與倫理指南後,也持續推動技術標準平台與國家AI行動計畫。數位部表示,法案有望提升監管明確性與信任,支持負責任的AI開發與導入。政府提出的預期效益還包括提升投資者信心,以及將馬來西亞打造為區域AI開發據點。
在公開諮詢中,Workday認為,全國通用標準可補足產業專業知識與實務支援;同時建議監管應與風險相稱,並便於跨境業務遵循。另有意見提交者主張,高風險定義及政府與金融部門的責任範圍仍有缺口。
法案接下來將進入內閣審議及提交國會等程序。具體標準與施行時程尚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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