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平台未來可比較、推薦多家金融公司的存款商品並協助辦理申購,相關制度基礎已獲 마련。金融委員會預告修訂監督規定,將線上存款比較推薦服務等納入正式登記業務。
金融委員會於28日開始預告《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監督規定修正案,意見徵集期限至11月9日,共43天。
修正案將存款性商品銷售代理及中介業務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的登記業務。過去以創新金融服務運作的線上存款比較推薦、預付儲值金連結銀行存款,以及電商業者協助開設結算帳戶等服務,都將納入制度規範。
線上銷售中介業務的登記條件將參照貸款性商品銷售代理及中介業務標準,同時採用符合存款商品特性的教育與利益衝突防範標準。商品排序須優先反映對消費者有利的條件,例如依利率高低排列,並區分標示銀行、儲蓄銀行與信用合作社商品。修正案也將建立防止手續費等因素扭曲商品排序的標準。
演算法驗證機構將由現有的Koscom 1家擴大至Koscom、金融保安院與金融結算院3家。業者可自行選擇驗證機構,並可每年改由其他機構重新驗證。
修正案也新增業務行為規範。銷售中介業者原則上可不受只能中介一家金融公司商品的「一社專屬原則」限制,但必須比較及推薦至少3家金融公司的存款商品。每筆合約提供超過3萬韓元的贈品、現金回饋等特別利益,將被禁止。
各平台將依金融公司前一年度新增存款及定期存款金額的1%設定存款商品中介上限。遭受及時矯正措施的金融公司,其商品不得被中介;演算法也必須每年至少重新驗證一次。
為避免消費者誤以為平台就是實際締約的金融公司,廣告規範也將收緊。目前僅適用於保障性商品的禁止誤導廣告規定,將擴大至所有金融商品,並限制過度突出平台名稱的廣告。
修正案將於公告滿3個月的翌日起施行。施行時仍以創新金融服務模式營運的業者,考量登記申請及審查所需時間,可自施行日起6個月內免登記營業。
金融委員會將檢視意見徵集期間收到的建議後,推進後續程序。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