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perliquid Policy Center與Phantom主張,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不應將鏈上協議開發者與非託管錢包視為金融中介機構。
兩個團體在7月9日提交的聯合意見書中表示,僅公開鏈上協議軟體,不應因此產生交易所或清算機構的註冊義務。意見書並要求,非託管錢包服務商不持有用戶資金或私鑰,因此也應排除在期貨經紀商註冊對象之外。
Phantom在官方部落格表示,CFTC於3月針對Phantom提供符合特定條件的非託管錢包與介面軟體一事,曾表明不會以未註冊介紹經紀商(introducing broker,IB)為由建議採取執法行動。此次聯合意見書要求將這項措施擴大至所有非託管介面,並明確指出,開發鏈上協議本身不會產生註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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