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台幣穩定幣未來受到的主要影響,可能不是公有區塊鏈技術,而是發行人資格與儲備資產管理等制度性監管。台灣央行表示,台灣境內支付工具多元,新台幣穩定幣對支付體系的影響有限,以新台幣計價的虛擬資產交易對其作為交易媒介的需求也不大。
台灣區塊鏈觀察人士余哲安表示,新台幣並非國際貨幣,且受到外匯管制,因此新台幣穩定幣率先部署於公有區塊鏈的誘因有限。他認為,與美元穩定幣不同,新台幣穩定幣更可能與台灣境內支付服務形成競爭。
台灣央行在 2025 年 9 月 18 日公開的資料中指出,信用卡、金融卡、銀行存款及電子支付等境內支付工具相當多元。央行並評估,由於以新台幣計價的虛擬資產數量不多,市場將其作為交易媒介的需求也有限。
央行指出,新台幣穩定幣性質接近電子支付工具,因此應具備 100% 儲備資產。若發行規模達到一定程度,可考慮將部分儲備資產存放於央行,其餘則配置於存款或短期債券等高流動性資產。
發行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持有人支付利息或收益。在新台幣不是國際貨幣的情況下,若同時禁止提供利息,持有新台幣穩定幣的誘因可能降低。
儲備資產審計與披露、存放標準將由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與央行在下位規則中訂定。余哲安認為,能夠符合發行條件的機構,可能限於台灣境內大型銀行。
台灣《虛擬資產服務法》已於 2026 年 6 月 30 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律納入穩定幣發行人的儲備資產保管、與自有資產分離,以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與央行協商等程序。
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包括穩定幣在內的 9 項下位法規,最快可能於 2027 年第一季施行。儲備資產審計與資訊公開、儲備金提列方式等細節,預計將在下位法規中具體化。
余哲安表示,穩定幣能否進入公有區塊鏈,不能只從技術性能判斷。他說:「區塊鏈本身採用哪一種技術基礎並不重要,關鍵在於區塊鏈所代表的政治制度,能為業者帶來哪些優勢。」
依余哲安的說法,公有區塊鏈業者擅長利用低進入門檻與高度可組合性;但在規則明確、監管嚴格的金融市場中,制度性金融機構所具備的資格與管理能力可能更為重要。
歐洲央行的做法也不能簡化為排除公有區塊鏈。台灣央行資料介紹,歐洲央行考量金融穩定與歐元的重要性,同時推動零售型央行數位貨幣、受監管的歐元穩定幣,以及運用分散式帳本技術的跨境支付。
因此,歐洲的做法更接近限制未受監管的流通方式,而不是排除歐元穩定幣本身。這也呼應了相關討論:相較於穩定幣採用何種技術基礎,管理發行人與流通結構的制度更為重要。
存款代幣與穩定幣的法律性質也不同。存款代幣維持銀行存款性質,可以支付利息並適用存款保險;穩定幣則依虛擬資產服務法歸類為虛擬資產,禁止支付利息。
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允許試辦的存款代幣,仍在銀行存款範疇內運作。新台幣穩定幣則適用獨立的虛擬資產監管,因此發行人資格與儲備資產管理標準仍是核心議題。
新台幣穩定幣能否進入公有區塊鏈,將依台灣金融主管機關制定的下位規則進一步明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與央行計畫就儲備資產及儲備金提列方式的細節分別協商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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