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重申,比特幣(BTC)、以太幣(ETH)、泰達幣(USDT)等加密貨幣不具法定貨幣地位;與人民幣掛鉤的穩定幣若在海外發行,未獲當局批准也將被禁止。
中國人民銀行在22日的金融教育課程中表示,加密貨幣不具備與法定貨幣相同的法律地位,也不得作為貨幣流通。中國媒體《財經新一線》報導了相關內容。
在中國境內進行加密貨幣兌換、交易撮合、價格定價、代幣發行及金融商品交易等活動,均被列為非法金融活動,相關業務受到嚴格禁止。
中國境內主體及其控制的境外主體,未經相關主管機關同意,也不得在海外發行加密貨幣。中國境內外的機構與個人在海外發行人民幣掛鉤穩定幣,同樣須事先取得當局批准。
這次說明並非新增禁令,而是在金融教育課程中再次強調既有監管原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開的2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等8個機構通知也明確指出,加密貨幣不具備與法定貨幣相同的法律地位,相關業務屬於非法金融活動。
金融教育的重點放在提醒使用者。中國人民銀行呼籲民眾不要參與加密貨幣的發行、交易、投資及挖礦,並提防以高報酬為誘餌的投資詐騙。
當局也提醒民眾不要出借銀行卡或支付帳戶,或涉入加密貨幣相關活動。這顯示被視為具風險的不只包括個人直接投資,也包括協助資金流動的行為。
在中國的監管體系下,即使穩定幣主打價格穩定,也被納入加密貨幣範疇。僅因與人民幣掛鉤,並不代表可適用獨立的許可制度或例外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等8個機構在2月發布的通知指出,即使加密貨幣交易所位於海外,只要透過網路向中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相關活動也可能構成非法金融活動。金融機構與支付機構則被要求監控與加密貨幣交易相關的資金流。
此次重申顯示,中國並未放寬對加密貨幣及人民幣掛鉤穩定幣的管理,而是將兩者一併納入既有的禁止體系。相關機構將持續進行風險監測與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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