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sa(V)已要求支付處理商將迷因幣購買交易列為虛擬資產交易,而非一般數位商品;這可能限制使用信用卡購買迷因幣時可獲得的點數與現金回饋。
The Block報導,Visa已通知一家支付處理商,將迷因幣交易歸類為「數位媒體」並不恰當。此前,Crossmint曾為FOMO與Robinhood Wallet提供信用卡購買迷因幣的支付功能,部分交易適用一般信用卡回饋。相關交易據調查使用了電子書、電影等數位商品常用的商戶類別代碼5815。
The Block於19日報導,Visa的寬限期結束後,相關支付管道的迷因幣交易可能改按虛擬資產交易處理,信用卡回饋也可能受到限制。Crossmint發言人表示,數位商品的處理流程尚未改變;若相關指引有所變更,公司將更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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