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新墨西哥州阿布奎基市議會通過禁令,全面禁止加密貨幣ATM與透過店員、仲介進行的加密貨幣面對面交易,現有ATM須在條例生效後45天內停止營業並撤除。
阿布奎基市議會9月10日通過名為「虛擬貨幣條例(Virtual Currency Ordinance)」的O-26-49號法案。條例禁止在市內設置、營運、代管或仲介加密貨幣ATM,店員或仲介代替加密貨幣業者在現場收款完成交易的行為,同樣列入規範對象。
阿布奎基市議員史蒂芬妮·泰爾斯(Stephanie W. Telles)表示,「阿布奎基的加密貨幣ATM交易有90%與詐騙有關」,「這已經不是金融服務,而是犯罪現場」。這項90%的數據目前並未公開調查方法與計算依據,實際比例仍有待確認。
阿布奎基市議員塔米·菲貝爾科恩(Tammy Fiebelkorn)則表示,市府無法再等待聯邦監管機關採取行動,因此決定先移除容易被用於詐騙的實體設備。兩位議員皆指出,除了ATM營運商之外,設置機台的建物所有人與店家同樣須負相關責任。
違反條例者可能依違規持續天數遭處以罰款,市府亦可撤銷營業許可,或向法院聲請禁制令。
條例確切生效日期目前尚未確定。阿布奎基市議會法案頁面雖保留條例的審議紀錄,但制定日與生效日欄位仍為空白。條例原文規定,條例名稱與摘要公告後5天生效。
這項措施並未禁止加密貨幣本身,居民仍可透過網路交易所與個人錢包持有、挖礦或轉移加密貨幣,受限制的是對外開放的實體自助機台,以及以現金進行的面對面交易。
阿布奎基此次禁令,是先前提出的45天撤除法案的最終定案版本。該草案同樣未限制網路交易所與個人錢包的使用,鎖定目標是連結現金與加密貨幣的實體交易管道。
這項監管措施的背景,是利用加密貨幣自助機進行的詐騙案件持續增加。根據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網路犯罪申訴中心(IC3)公布的數據,2025年涉及加密貨幣自助機的申訴案件達1萬3460件,調整後損失金額為3億8898萬1267美元,申訴件數較前一年增加23%,損失金額增加58%。
FBI說明,這項統計是彙整涉及自助機的詐騙申訴案件,由於單一申訴案件可能同時包含其他類型的交易,因此不能將全部損失金額都視為加密貨幣ATM單獨造成的損害。
常見手法是詐騙者先誘騙被害人到銀行提領現金,再引導對方前往指定自助機並掃描QR碼,將加密貨幣轉出。交易一旦完成便難以追回,是這類詐騙損害持續擴大的原因。
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已於2025年8月提醒金融機構,留意加密貨幣自助機是否遭用於技術支援詐騙、冒充銀行詐騙等手法,並要求通報可疑交易,同時指出高齡族群在這類詐騙中受害比例明顯偏高。
在Reddit上與阿布奎基相關的公開討論中,支持條例的意見與「問題出在執法與監管不足,而非技術本身」的反對意見並存,不過這並非正式民調結果。
加密貨幣自助機是可用現金或金融卡買賣、轉移比特幣(BTC)等數位資產的實體機台。此次條例並未限制網路交易所或個人錢包,規範對象鎖定在這類線下據點。
阿布奎基條例實際生效時間,以及既有業者45天撤除期限的起算點,仍待市議會後續立法紀錄補齊後才能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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