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維吉尼亞州一名男子被控詐騙投資人超過250萬美元後,隱匿價值數百萬美元的「加密貨幣」資產,並在破產文件中謊報金融資產僅剩0.34美元,如今遭聯邦陪審團裁定罪名成立。
根據美國司法部8日發布的聲明,居住在維吉尼亞州尚蒂利(Chantilly)的朴智勳(Jihoon Park,52歲)遭聯邦陪審團裁定3項「電匯詐欺」罪名與2項「破產詐欺」罪名成立。調查顯示,朴智勳向受害人承諾提供安全投資管道與高額報酬,誘使對方將資金匯入他的帳戶。
朴智勳將部分投資款用於購買房產與加密貨幣。司法部指出,其中一名受害人提起訴訟後,他隨即將資產轉移到妻子名下,之後又申請破產,過程中隱匿了價值數百萬美元的加密貨幣。
美國司法部刑事司助理部長A·泰森·杜瓦(A. Tysen Duva)表示:「朴智勳向社區成員承諾,會替他們投資一輩子的積蓄與退休金,實際上卻把數百萬美元佔為己有。」這句話點出本案不只是投資詐欺,更牽涉破產程序中刻意隱匿資產、減少債權人可分配金額的行為。
朴智勳在破產文件中申報,自己的金融資產僅有0.34美元,且未持有任何加密貨幣。但司法部指出,他當時實際持有價值數百萬美元的加密貨幣,卻刻意隱瞞未報。
破產法院紀錄顯示,朴智勳於2025年1月14日在維吉尼亞州東區聯邦地方法院轄下申請「第七章破產」。第七章破產是美國一種清算型破產程序,透過處分債務人資產、將所得分配給債權人。
案件時序可追溯至2024年8月,當時一名投資人交付約30萬美元給朴智勳。隔月,朴智勳隨即購入一棟價值約120萬美元的房產,頭期款高達70萬美元。
法院紀錄指出,這筆70萬美元頭期款中,包含了投資人所交付的30萬美元資金。破產管理人因此將這筆頭期款與房產過戶認定為「詐欺性移轉」,並著手追討。
法院最終認定,破產管理人所擁有的撤銷與追討權限,優先於投資人針對房屋權益提出的個別主張。換言之,管理人得以繼續追回可能歸屬破產財產的資產。
朴智勳同時放棄了破產「免責」的權利,這意味著他無法藉由破產程序豁免原本可被免除的個人債務責任。
本案中,加密貨幣資產既是投資款項的流向終點,也是遭隱匿的標的,成為破產申請過程中的核心爭議。不過,朴智勳究竟持有哪些幣種、數量多少,以及使用何種交易所或錢包,目前均未公開,加密貨幣的確切種類與後續追討進度也尚未確認。
這起案件顯示,投資詐欺與破產詐欺可能透過資產移轉與虛假申報彼此串連。一旦以投資款購入的資產事後被移轉至他人名下,或在破產程序中未被誠實申報,破產管理人與法院就須追查資金流向,藉此判斷能否追回相關資產。
朴智勳所涉每項「電匯詐欺」罪名最高可判20年徒刑,每項「破產詐欺」罪名最高可判5年徒刑,實際刑期仍須依聯邦量刑準則與法院審酌的各項情節而定。
朴智勳的量刑聽證會訂於2026年12月10日進行。至於受害人最終能追回多少款項,則要等資產追蹤與返還程序完成後才能確定。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