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國稅廳正在研議引進商用區塊鏈追蹤工具,藉此分析透過個人錢包進行的虛擬資產交易。由於南韓虛擬資產所得課稅將從2027年1月起,適用於轉讓與出借產生的收益,如何把跨境交易所與個人錢包之間往來的交易紀錄,串連進課稅體系,成為當前的核心課題。
南韓媒體《Digital Asset》報導,國稅廳正推動引進檢方、警方與美國國稅局(IRS)等機關所使用的商用區塊鏈分析程式,用來追蹤並分析數位資產錢包之間的轉帳紀錄,目的是縮小個人錢包交易可能造成的「課稅死角」。
根據國稅廳說明,虛擬資產所得課稅原訂較早上路,但因2024年12月南韓所得稅法修法而延後兩年。因此,2027年1月1日起,因轉讓或出借虛擬資產產生的所得,將被歸類為「其他所得」單獨課稅,投資人須在隔年5月的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申報全年損益。
問題出在交易紀錄能否彼此串連。在國內交易所內部完成的交易,可透過業者提交的資料掌握;但若投資人從南韓交易所提領虛擬資產、經個人錢包轉出後,再於海外交易所賣出,就必須把取得成本與轉讓價格串成同一條交易鏈,才能完整課稅。
區塊鏈追蹤程式,可望在這個環節扮演輔助角色,協助分析錢包之間的資金流向。不過,鏈上紀錄雖然能顯示資產從一個錢包轉移到另一個錢包的事實,卻無法立即判定這筆轉移究竟是買賣行為,還是單純的資產保管轉移。
海外交易所的資料,則與「加密資產申報框架」(Crypto-Asset Reporting Framework,CARF)息息相關。南韓企劃財政部曾於2024年11月表示,南韓已簽署CARF多邊資訊交換協定,未來國稅廳將能取得南韓居民透過協定會員國虛擬資產業者進行交易的相關資訊。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將CARF定義為一套機制,讓各國稅務機關每年自動與納稅人居住地管轄機關交換虛擬資產交易相關稅務資訊,運作方式與傳統金融帳戶資訊交換類似,皆由各國稅務機關取得業者提供的資料後,再與對方國稅務機關互相交換。
實際上路的時間點,在課稅實務上同樣重要。《Digital Asset》報導指出,CARF預計於2028年正式實施,涵蓋範圍將回溯至2027年的交易資訊,時程正好對應南韓國內虛擬資產所得課稅與2028年5月的申報期程。
這意味著,國內課稅制度與海外資訊交換必須在同一套時間表下運作。若要在2028年5月申報2027年產生的虛擬資產所得,就需要一套能以相同基準,比對國內交易所資料、海外交易所資料與個人錢包移動紀錄的機制。
與交易所帳戶不同,個人錢包並未直接綁定實名資訊。稅務機關即使掌握了錢包的資金流向,若要確認實際持有人身分、取得成本、轉讓價格、手續費與持有期間等細節,仍須搭配交易所資料,以及納稅人本人的申報與說明一併檢視。
正因如此,光靠區塊鏈分析,並不能直接決定稅額。這次研議引進追蹤工具,與其說是進入課稅確定階段,不如說是國稅廳在強化「資料分析能力」的一項準備措施。
評論:由於鏈上紀錄本身無法判定交易性質,未來能否順利把個人錢包紀錄與交易所資料串連在一起,將是這套追蹤機制能否真正落實的關鍵。
虛擬資產交易申報不實與課稅資料取得,在海外同樣是重要的稅務議題。本刊此前報導,美國國稅局正在加強對加密資產交易的稅務追蹤。
英國的虛擬資產課稅稽查,也伴隨資料申報範圍擴大持續進行。本刊也曾報導,英國稅務海關總署已向8萬1000名加密貨幣投資人寄出稅務警示信。
南韓國內虛擬資產課稅,將從2027年的交易開始適用,相關所得則與2028年5月的申報期程綁在一起。國稅廳研議引進追蹤工具,可視為配合這項時程,為同步比對海外交易所資料與個人錢包移動紀錄,預先建立實務基礎的階段性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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