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約2700家12月結算上市公司,以及所有權與經營未分離的大型非上市公司,須在9月1日至15日期間提交審計人指定基礎資料。若未在期限內提交,公司將無法自由選任屬意的審計人,可能被金融當局逕行指定審計人。
韓國金融監督院(금융감독원,FSS)28日表示,已在指定基礎資料提交期到來前,公開「審計人指定制度線上說明會」影片與說明資料。相關資料可在金融監督院YouTube頻道,以及金融監督院、韓國上市公司協議會、科斯達克協會、Konex協會、中小企業中央會、韓國公認會計師會等機構官網查詢。
根據南韓《外部監查法》,屬於週期性指定對象的公司,以及希望被指定為審計人的會計師事務所,每年都須提交指定基礎資料。週期性指定對象是指Konex市場以外的上市公司,以及所有權與經營未分離的大型非上市公司。
週期性指定制度是指公司在6個會計年度內可自由選任審計人,其後3個會計年度則改由金融當局指定審計人,目的是減少公司與審計人之間的長期利益勾結,提升外部監查的獨立性。
今年須提交指定基礎資料的對象,包括約2700家12月結算法人,以及39家承接上市公司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公司提交資料的期間為9月1日至15日,會計師事務所則須在8月31日至9月14日之間提交。
公司須提交的資料包括過去6年的審計人選任現況、所有權與經營是否分離,以及是否需要具備產業專業性的指定審計人等;會計師事務所則須提交所屬公認會計師人數、品質管理業務負責人數、損害賠償能力等資訊。
審計人指定基礎資料是判斷哪些公司屬於指定對象、哪些會計師事務所能承接何種範圍公司監查業務的基礎依據。提交內容若有誤或逾期未交,都可能影響公司後續選任審計人的時程。
金融監督院在此次線上說明會中,將說明指定基礎資料的填寫方法,以及審計人指定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週期性指定與職權指定的事由、具體指定期間與方式、再指定請求,以及產業專業性制度等。
說明會也會介紹去年起實施的週期性指定緩衝制度,內容涵蓋會被納入週期性指定期間內的職權指定事由,以及指定期間延長選擇權等相關規定。
若公司在週期性指定期間內,又出現連續3個會計年度營業虧損等財務基準指定事由,並不會另外增加指定期間,而是直接併入既有的週期性指定期間內計算。這項設計是為了避免同一家公司同時符合多項指定事由時,指定期間被重複拉長。
公司在被指定審計人後,若希望改由其他審計人監查,可向與原指定審計人同一群組、或更高群組的審計人提出一次再指定請求。若審計人是因週期性指定、預計上市或公司主動申請而被指定,公司也可以向較低群組的審計人提出再指定請求。
本社先前曾報導,根據審計人週期性指定制度,上市公司等須在6年內自由選任審計人,其後3年則須接受金融當局指定的審計人監查。此次說明會的重點,在於配合12月結算法人的定期提交時程,協助企業與會計師事務所確認資料填寫與提交流程。
金融監督院相關人士表示:「若公司與會計師事務所的承辦人員有任何疑問,可透過金融監督院官網等管道提出諮詢,我們將迅速回覆,協助業者完成指定基礎資料的填寫。」公司資料提交期限為9月15日,會計師事務所資料提交期限則為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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