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通貨監理署(OCC)正在研擬一套規範,適用於發行「支付型穩定幣」的機構,內容依據「天才法案」(GENIUS Act)訂定發行、準備資產、贖回、託管與監管等標準,並將這些規定套用到OCC轄下的金融機構。
OCC在規則制定公告中表示,已提出天才法案的執行規範,範圍涵蓋支付型穩定幣的發行與相關業務。這項規則將適用於國法銀行及其子公司、聯邦儲蓄協會及其子公司、外國支付型穩定幣發行機構,以及尋求取得聯邦合格支付型穩定幣發行機構許可的非銀行機構。
根據OCC的說明,新規則主要納入聯邦法規12 CFR 15,涵蓋範圍包括△發行活動△「準備資產」△贖回機制△風險管理△審計、報告與監管△州合格發行機構轉換為聯邦體系△託管業務△申請與登記△外國發行機構監管△許可撤銷△資本與營運支援標準,共十一項重點。
天才法案已於2025年7月18日正式生效,規定除經許可的支付型穩定幣發行機構外,其他主體不得在美國境內發行穩定幣。OCC另表示,銀行保密法、防制洗錢相關規定與外國資產管制辦公室(OFAC)制裁規範,將由財政部另行制定規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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