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SK集團會長崔泰源(Choi Tae-won)對法院判決其須支付9,440億韓元財產分割金給Art Center Nabi館長盧素英(Roh So-young)一案表示不服,已再度提起上訴。
崔會長的代理律師團已於再上訴期限最後一天,也就是本月14日,正式向法院遞交上訴狀。
代理律師團在立場聲明中表示,「崔會長在綜合考量各種情況後,經過深思熟慮才決定提出上訴狀」,並說明「將以把對股東與集團經營造成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為原則,因應後續程序」。這番話顯示,崔會長一方希望在爭取自身權益的同時,盡量降低訴訟對SK集團治理的衝擊。
首爾高等法院家事1部上月24日在崔會長與盧館長財產分割訴訟的更審(發回更審)判決中,裁定崔會長須以現金方式,支付盧館長9,440億韓元的財產分割金。審判部認定崔會長持有的SK公司股票屬於財產分割對象。
不過,審判部最終選擇以現金支付、而非股票轉讓的方式處理。崔會長一方對此判斷不服,決定再次尋求最高法院的判斷。
若更審判決直接確定,崔會長須從判決確定翌日起至清償完畢為止,負擔年利率5%的遲延利息。以9,440億韓元為基準計算,一年利息高達472億韓元,換算下來平均每天約1億3,000萬韓元。
再上訴審屬於「法律審」,並非重新審理事實關係,而是審查原審是否存在法律適用錯誤或審理不足等問題。外界預料,崔會長一方將主張更審在財產分割比例與金額計算上有法理瑕疵。
這起訴訟源於2017年崔會長申請離婚調解。案件歷經一審、二審、最高法院審理與更審,財產分割範圍與金額也隨之出現重大變化。
一審將SK股票視為崔會長婚前的「特有財產」,僅認定665億韓元的財產分割金。二審則認為SK股票屬於分割對象,將分割金額大幅提高至1兆3,808億韓元。
其後,最高法院以需要重新審理財產分割部分為由,將案件發回首爾高等法院更審。更審法院雖然認定SK股票屬於財產分割對象,但最終將金額定為9,440億韓元。
所謂特有財產,是指婚前已持有,或透過繼承、贈與等方式歸屬於一方配偶名下的財產。在離婚財產分割訴訟中,該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形成的財產、以及另一方配偶是否有貢獻,往往是爭議焦點。
本案的核心爭點,在於崔會長持有的SK股票是否可以列入財產分割對象。更審雖然肯定其分割對象地位,但在分割方式上選擇了現金支付。
崔會長與盧館長在美國芝加哥大學留學期間相識,於1988年結婚,育有三名子女。盧館長是已故南韓前總統盧泰愚(Roh Tae-woo)之女。
隨著崔會長再度提起上訴,這起財產分割案的確定時間再次延後。最高法院後續將審查更審判決是否符合先前最高法院判決的意旨,以及財產分割金額計算方式是否存在法理問題。
另一方面,崔會長近期在經營相關發言與SK薪酬揭露方面也持續受到關注。本報先前報導,崔會長今年上半年在SK領取薪酬17億5,000萬韓元,且未領取額外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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