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政府正推動一項立法,讓自願申報的加密貨幣資產只要轉入國內受監管平台,未來3年內的交易所得就可望免徵個人所得稅。這項措施並非已經上路的稅務特赦,而是分階段把加密貨幣資產納入監管體系的作法。
哈薩克總統7月7日簽署第1347號總統令,指示推動加密貨幣產業發展相關措施。命令內容包括,過去取得或挖礦所得的加密貨幣資產,須在2026年12月31日前「自願申報」,並建立轉入監管基礎設施的機制。
不過免稅仍須經過另一道立法程序。總統令要求相關法案在2027年4月1日前,提交至哈薩克國會「庫魯爾泰」(Kurultai)審議。
依規劃,法案將對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間產生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哈薩克政府項目辦公室也在7月14日的會議上表示,同一項減稅方案已納入新稅法修正草案。
這項免稅計畫,須與現行稅制分開看待。哈薩克國家收入委員會2月26日公告,個人出售加密貨幣資產的收益將被歸類為財產所得,課徵10%的個人所得稅。
2025年度所得須在2026年9月15日前,以270.00表格申報。換句話說,在免稅法案正式通過之前,現行課稅標準仍然有效。
比起一次性全面免稅,這項措施的重點更在於,把存放在海外交易所或未受監管錢包中的資產,引導進入受監管體系。透過自願申報與資產轉入國內平台雙管齊下,當局希望把資產的持有與交易資訊,全面納入監管掌握。
哈薩克自5月1日起,實施加密貨幣流通的全面監管規範。「非擔保加密貨幣資產」僅能透過領有牌照的交易所與平台流通,「數位金融資產」則涵蓋穩定幣與代幣化資產等。
比特幣(BTC)等沒有發行主體的加密資產,被歸類為非擔保加密貨幣資產。數位金融資產則因與法定貨幣或實體資產等基礎資產掛鉤,適用不同的監管方式。
阿斯塔納國際金融中心(AIFC)將這項總統令,視為邁向受監管加密貨幣市場的下一步。AIFC總裁雷納特·別克圖羅夫(Renat Bekturov)表示:「監管不只是訂規則、做監督,更是要打造一個安全、透明又具競爭力的環境。」這句話點出,哈薩克當局希望透過制度設計,讓市場信任度與國際競爭力同步提升。
AIFC說明,這項措施的方向是引導使用者採用國內外受監管平台,並強化資產保管、資安與風險管理標準。不過使用者在自願申報過程中,可能須證明資產的取得經過與實際所有權關係。
市場基礎設施也同步整備中。哈薩克證券交易所(KASE)自7月15日起,實施數位金融資產平台與加密貨幣交易平台的營運規範。
這項規範訂定KASE在加密貨幣領域提供服務的具體程序。若要把資產轉入國內,受監管平台須同時具備資產保管能力、流動性,以及法定貨幣出入金機制。
稅務資訊交換機制也將加強。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全球論壇正協助哈薩克導入「加密資產申報框架」(CARF),首次跨國資訊交換預計2027年展開。
CARF是讓各國稅務機關自動交換加密貨幣交易資訊的國際申報體系。哈薩克政府計劃在2026年底前建立自願申報制度,並在2027年4月1日前,把3年免稅法案提交國會審議。
查證來源:哈薩克總統第1347號令、哈薩克總理府、哈薩克國家銀行、阿斯塔納國際金融中心、哈薩克證券交易所、OECD全球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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