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音譯:韓國公平會)主席朱炳基(Ju Byeong-gi)表示,包括酷澎(CPNG)在內的海外企業,未來將與本土企業適用「相同標準」的公平交易法。他同時說明,加盟店主協商權的保障對象,將限定在全體加盟總部中排名前20%的大型加盟總部。
朱炳基11日(當地時間)在MBC電台節目《曹承元新聞Hi Kick》中,說明了公平會下半年度的業務計畫。他在節目中提到:「不會因為是酷澎就採取差別性的法律執行,無論國內外任何業者,都會一視同仁、非差別地適用規範。」
這番發言,是在回應外界對於線上平台監管恐引發酷澎等美國企業反彈的疑慮時提出的。朱炳基說明,包括酷澎Eats(Coupang Eats)在內的平台業者,未來仍可能提出異議或反彈。
不過公平會強調,執法標準不會因業者國籍不同而有差異。朱炳基表示:「競爭政策是用同一套文法來規範的」,凸顯不分本土或外商、規則一致的立場。
公平會在對美國企業進行制裁時,會與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美國司法部(DOJ)等機構共享相關資訊,藉此說明這並非針對特定國籍企業的差別性制裁。
強化加盟店主協商力的方案也進一步具體化。朱炳基指出:「保障協商力強化的加盟總部,僅限於全體加盟總部中排名前20%以內的業者。」
雖然適用對象僅限部分大型加盟總部,但公平會說明,與這些總部往來的加盟店家所佔比重相當可觀。朱炳基表示:「全體加盟店家中,將近九成都是與排名前20%以內的加盟總部進行交易。」
他補充說明:「85%以上的加盟總部,可以不受協商權要求的約束。」這代表在保障店主協商權的同時,公平會希望避免讓過多加盟總部一併被納入義務對象。
公平會日前已於3日預告《加盟事業法》施行令修正案,內容要求加盟總部必須與符合特定條件的店主團體進行強制協商。所謂符合條件的店主團體,須有加盟店主整體10%、或1000名以上店主加入。
修正案的立法預告將持續至9月14日。此次說明也再次釐清,加盟店主協商權的擴大,並非一律適用於所有加盟總部的制度。
加盟店主協商權,是讓交易地位相對弱勢的個別店主,得以透過店主團體與交易地位較強的加盟總部,就交易條件等事項進行協商的機制。公平會提出的適用標準,同時考量了加盟總部的規模與實際交易比重。
公平會也將持續推動對重複聯合行為(俗稱「圍標」、壟斷勾結)業者的制裁基調。朱炳基重申,將對重複從事聯合行為的業者採取結構性措施。
他解釋:「結構性措施是對經濟活動範圍的限制」,並強調「這並非侵害財產權」。也就是說,為防止業者反覆違法,公平會可能對其經濟活動範圍設下限制。
公平會下半年度業務計畫,將以大型企業濫用市場力、線上平台規範、強化加盟店主協商力,以及重複聯合行為制裁為核心方向推動。《加盟事業法》施行令修正案的立法預告,預計於9月14日截止。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