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房地產服務公司拉羅莎控股(La Rosa Holdings)在截至3月31日的第1季財報中列入814萬美元(約112億韓元)「數位資產」,但文件未揭露其中有多少金額可自由提領與動用。
拉羅莎控股在延後提交的第1季10-Q文件中表示,公司持有的數位資產多數為美元幣(USDC)與Frax USD(FRXUSD)。這些資產存放在BitGo(BitGo)託管帳戶,狀態標示為「受限(restricted)」,是否能提領或轉移,取決於公司是否符合融資協議條件。
受限資產規模的說法,前後出現差異。拉羅莎控股曾在3月31日新聞稿中表示,約810萬美元準備金中,只有390萬美元(約54億韓元)受到代幣權利限制;但後來提交的10-Q卻把全部814萬美元列為受限資產。CryptoSlate於2日(當地時間)報導時點出這項數字不一致。
同一季度,拉羅莎控股淨損達1,347萬美元(約186億韓元),其中1,050萬美元與發行有擔保可轉換票據的成本有關。公司總負債為2,834萬美元(約391億韓元),股東權益則為負750萬美元(約104億韓元),現金僅174萬美元(約24億韓元)。管理層表示,未來12個月的營運資金、現金與營業現金流,可能不足以支應預期營運費用,並對持續經營能力提出「重大疑慮(substantial doubt)」。
公司累積的數位資產並非來自自有閒置資金,而是以外部融資資金購入。拉羅莎控股於1月8日以990萬美元(約137億韓元)發行本金1,100萬美元(約152億韓元)的優先有擔保可轉換票據。以初始交割資金買入的大部分資產,被該票據設定第一順位擔保權;其餘資產則被設定第二順位擔保權,順位排在2月另行發行的票據之後。該票據截至季末估值為1,457萬美元(約201億韓元),年利率10%,按月付息,發行滿24個月到期。
票據投資人另持有「代幣權利(token right)」。若行使該權利,投資人可在不追加付款的情況下,取得以票據交割資金買入代幣的50%,以及以其他融資來源買入代幣的56.25%。拉羅莎控股將這項權利的公允價值估為535萬美元(約74億韓元),並列為流動負債。由於擔保權與代幣權利同時疊加在同一批資產上,實際可自由動用的金額,不能用簡單扣減方式計算。
10-Q文件未列明△持有代幣數量△依資金來源區分的明細△代幣權利是否已行使△代幣交付紀錄△擔保解除情況△可自由提領餘額。
拉羅莎控股曾在2025年7月、2026年1月及今年4月,三度進行反向股票分割(reverse split)。公司也因截至去年12月31日股東權益為負185萬美元(約26億韓元),未符合上市要求,向那斯達克提交維持上市計畫。
截至5月31日,拉羅莎控股數位資產持有額增至1,030萬美元(約142億韓元),包括初始交割資金670萬美元(約92億韓元)與股權融資來源360萬美元(約50億韓元);但其中可提領金額仍未公開。季度結束後,公司又透過D輪融資取得50萬美元(約6.9億韓元),並透過E輪融資取得25萬美元(約3.5億韓元)。
評論:拉羅莎控股案例顯示,房地產企業把「穩定幣」納入財務資產時,若擔保權與衍生權利重疊,資產負債表上的數字可能不同於實際可用流動性。公司未另行揭露可自由提領金額的原因,以及實際規模,目前仍未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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