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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州推動新法案:公共基金最多10%可投資比特幣(BTC)、NFT與加密ETF

佛州推動新法案:公共基金最多10%可投資比特幣(BTC)、NFT與加密ETF / Tokenpost

根據 Miami Herald 的報導,於 3 日(當地時間)美國佛羅里達州再次推動允許該州公共基金投資比特幣(BTC)等數位資產的新法案。這項提案由州眾議員韋伯斯特·巴納比(Webster Barnaby)提出,名為《眾議院第183號法案(HB183)》。此版本為取代於 6 月遭州議會行政委員會否決的舊版本HB487,並加入更完整的新條文。

根據 HB183 務實條文,佛州政府及其所屬公共機構,最高可動用其資產運用資金的 10%,投資於數位資產,包括比特幣(BTC)、加密貨幣ETF(Exchange-Traded Fund)、NFT、加密貨幣證券、以及其他區塊鏈金融商品等。巴納比指出,本次修訂重點在於「擴大」可投資資產類型,不再侷限於比特幣單一資產,而是涵蓋多種加密貨幣與區塊鏈商品,進一步提升風險分散能力。

此外,這次版本針對數位資產的「託管與借貸操作」擬定了更明確的規範,包括託管標準、文件紀錄要求及責任歸屬制度,以保障投資安全並強化透明度。評論指出,法案內容逐步朝向與傳統資產管理相似的框架發展,尤以納入ETF、NFT及區塊鏈證券為顯著亮點。

若 HB183 最終獲得通過,佛羅里達有望成為全美首批明文允許以公費投資加密貨幣的州份之一。現階段,美國多數州政府對公立機構是否能投資加密貨幣尚未有明確規範,或處於遊走灰色地帶。

對此,巴納比表示:「我們希望藉由此法案推動,讓佛州成為技術創新的先驅地區,同時在確保風險可控基礎上,爭取公共資金的更高報酬效率。」

評論:將數位資產納入公共基金資產配置,可能為美國地方政府利用新興金融產品開創新的收益模式。然而,與此同時發展也須伴隨完整的監管與風控機制,才能真正落實此政策的長期利益與社會責任。

<版權所有 ⓒ TokenPost,未經授權禁止轉載與散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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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章。 希望有後續報導。 分析得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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