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穩定幣法案「GENIUS 法案」(GENIUS Act)的一般施行日預計落在「2027年1月18日」,部分發行與銷售限制則預計自2028年7月18日起適用。
Bitcoin.com News 報導,美國財政部預估一般施行日為2027年1月18日,發行與銷售部分限制的施行日為2028年7月18日。GENIUS 法案已於2025年7月18日生效,但規範實際適用的日期另有規定:以法案制定後滿18個月之日,以及主要聯邦支付型穩定幣監管機關公布最終施行規則後滿120天之日,兩者中較早者為準。財政部預估的2027年1月18日,正是法案制定日加上18個月。
施行規則也在分階段推進。美國貨幣監理署(OCC)已在2026年2月公布主要施行提案,聯準會則在9月24日提出規則草案,內容涵蓋受規範發行機構、準備金、資本、風險管理、託管與申請程序。9月30日生效的臨時最終規則,則建立了認證州監管體系的表格與程序。
OCC 署長喬納森·古爾德(Jonathan V. Gould)表示,預期將在10月底前公布 GENIUS 法案的最終施行規定。規定內容預計涵蓋穩定幣準備金、贖回、風險管理與監理標準等。OCC 在2月提出規則草案,並於5月結束意見徵詢,但法案原本要求在7月18日前確定施行規定,這個時程已經延後。
發行途徑共有三條。準備發行的企業可從三者中擇一:△投保存款機構的核准子公司、△聯邦合格發行機構、△州合格發行機構。符合條件且流通中發行量在100億美元(約13兆2700億韓元)以下的州合格發行機構,可選擇適用州層級監管。
支付型穩定幣的準備金,必須至少以1比1支撐流通中的代幣。發行機構不得僅因客戶持有、使用或維持支付型穩定幣,就支付利息或收益。企業則須一併梳理資金流向、客戶權利、法遵責任與商品收益結構。
不同類型的企業,需要檢視的重點也不一樣。△發行機構要評估核准、審慎監理、準備金與贖回要求。△分銷業者與中介機構要分析兌換、轉帳、託管及相關金融服務的義務。△持有穩定幣的企業則要檢視贖回管道、準備金結構、託管、凍結與交易對手風險。
收款的企業也需要區分情境。收取自家商品或服務款項,與代他人轉移資金,適用的義務可能不同。
美國的施行準備進度,也在與外國主管機關的協商中被提及。美國在7月8日於倫敦舉行的美英金融監理工作小組會議上,向英方說明了 GENIUS 法案的落實進度。這場會議並未釋出新的政策。
接下來的關鍵程序,是聯準會與 OCC 的提案能否確定為最終規則。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