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資產產業長期規模可能達100兆美元(約13.54京韓元)。Strategy($MSTR)董事長麥可·塞勒(Michael J. Saylor)主張,政策應建立保障數位資產使用權的制度。
麥可·塞勒在9月26日公開的政策文章中表示,應保障個人與企業創造、發行、託管、轉移及使用數位資產的權利。他說:「在數位資產與數位智慧時代,需要的是數位權利法案,而不是監管法案。」這項主張旨在制度化整體數位金融的使用權,而非只推動特定產品。
塞勒提出的100兆美元並非目前市場規模,也不是包含明確達成期限的正式預測,而是以監管改革與使用性擴大為前提的長期政策構想。
這項構想不限於比特幣(BTC)。內容主張將數位貨幣、代幣化證券、支付工具及軟體型金融服務整合為單一數位金融體系,並讓資產持有人能直接選擇託管機構與金融服務。
代幣化證券是以區塊鏈代幣形式表示股票、債券等既有金融資產權利的資產。塞勒建議,投資人不應被綁定在特定平台,可將資產轉移至所選託管機構,並比較不同服務的貸款條件與收益條件。
他認為,僅將資產上鏈並不足夠。數位金融的核心,在於資產發行後,所有者能將其轉移至何處,以及如何使用。
塞勒也提出擴大銀行角色,主張銀行應能代客保管比特幣並以此作為抵押放款,同時將客戶資產託管、抵押貸款與銀行自有資本投資區分為不同活動。
他主張,國際清算銀行(BIS)巴塞爾框架對部分虛擬資產曝險適用的1250%風險權重也有必要重新檢討。風險權重是金融機構依資產風險程度配置自有資本的監管標準。
塞勒主張允許銀行託管比特幣並提供抵押貸款的提案,先前已由本刊報導。這次文章則將該提案擴大至代幣化證券的轉移權,以及整體數位金融服務的選擇權。
在數位美元市場方面,塞勒主張銀行、金融科技企業與科技平台應能展開競爭,發行機構則應以收益率、服務與風險揭露競爭。
個人資料與稅務問題也是主要議題。塞勒要求降低日常金融交易所適用的申報與身分驗證負擔,並在使用者同意下建立金融機構間重複使用身分資訊的制度。
美國政府問責局(GAO)在2024年報告中分析,1972年設定的1萬美元(約1354萬韓元)現金交易申報門檻,按2023年物價換算相當於約7萬2880美元(約9868萬韓元)。GAO指出,現行門檻未反映物價變化,但該報告並未採納塞勒的提案。
美國國稅局(IRS)目前指引指出,以數位資產支付商品或服務費用,應視為處分資產,並計算資本利得或損失。塞勒則主張,應為日常小額支付導入與物價連動的免稅門檻。
人工智慧(AI)與資本募集的結合,也被列為產業成長邏輯。塞勒表示,AI越快創造新企業與產品,就越需要透過代幣進行低成本募資,並將讓1000萬家企業能透過數位資產募資列為政策目標。這與塞勒以1000萬家新企業募資為目標提出數位權利法案的內容相呼應。
塞勒的文件屬於政策提案,並非法案或規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財政部及國會將如何處理代幣化證券、銀行託管與數位資產課稅,仍須透過另外的監管與立法程序決定。
因此,100兆美元應被視為塞勒主張擴大數位資產使用範圍的長期政策目標,而非已確定的市場預測。目前公開文件本身也不代表新制度已經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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