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準會(Fed)提出穩定幣發行商須持有不低於流通額的合格準備資產,並原則上在2個工作日內處理有效贖回請求。
美國聯準會於9月24日公布兩項落實GENIUS Act的監管草案並徵求意見。其中一項規範受監管穩定幣發行商及準備金託管機構的營運標準,另一項則說明銀行設立穩定幣發行子公司所需的申請程序。意見徵集期為聯邦公報刊登後60天,截止日為11月30日。
草案將法律所定的「1:1準備金」原則具體化為每日執行的作業。發行商可將現金、存放於聯準會的存款、符合特定條件的銀行存款、剩餘期限不超過93天的美國國債、合格附買回交易,以及部分貨幣市場基金列為準備資產。
準備資產須每日按公允價值評估。發行商必須維持不低於流通中穩定幣贖回額的準備金,交由託管機構保管的資產也須與發行商自有資產分開記錄。草案允許將多名客戶的資產存放於同一個綜合帳戶,但帳簿仍須持續識別各客戶的權利。
贖回程序也必須公開。發行商須在網站等管道說明贖回申請方式、處理條件及程序。收到有效贖回請求後,原則上不得超過2個工作日完成付款。大額贖回本身不能構成例外;若涉及安全性、健全性或金融穩定風險,監管機構可限制贖回或延長處理期限。
這項標準反映穩定幣可在區塊鏈上24小時轉移,但法定貨幣贖回仍須經過銀行帳戶及支付系統。發行商必須先將準備資產變現,完成客戶身分確認及制裁名單檢查後再付款。
因此,監管範圍不只涵蓋準備金規模,也包括託管機構、銀行與內部系統之間的處理速度,以及資產帳簿和交易帳簿是否一致。
資本規定則區分信用風險與營運風險,並將系統故障、私鑰管理失誤、網路攻擊、外部服務中斷及營運疏失可能造成的成本納入管理範圍。草案也為新設發行商提出500萬美元(約68億韓元)的最低資本要求。
監管機構可依業務規模與風險程度要求額外資本。即使發行商持有穩定資產,技術故障或營運疏失仍可能造成損失,草案因此將相關風險反映在資本標準中。
報告週期也將比現行每月準備金揭露更短。草案要求發行商提交每週營運資料及季度財務資料,讓監管機構掌握發行量、贖回、準備金變動與營運狀況。
財務主管與董事會須確認報告內容的準確性,並定期認證洗錢防制及制裁合規情況。這意味著發行商必須在財務、客戶管理及鏈上資料系統之間建立一致的統計口徑。
銀行進入穩定幣市場也將有明確時程。銀行申請設立穩定幣發行子公司時,須提交業務計畫、財務資料、公司治理、風險管理、準備金及贖回計畫。美國聯準會將先判斷申請資料是否完整,再進入審查程序。
申請資料被認定完整後,草案原則上要求在120天內作出決定。時程明確後,銀行須配合監管審查安排,準備涵蓋資本、技術、託管機構及贖回管道的業務計畫。
這份草案將穩定幣監管從發行許可問題延伸至日常金融營運。發行商必須持續管理準備金的存放位置與規模、贖回處理速度、資本餘裕,以及帳簿與鏈上資料是否一致。
TokenPost先前曾報導,美國聯準會提出銀行穩定幣須維持1:1準備資產並在2天內完成贖回的內容。此次草案則進一步將相關原則拆分為準備金評估、報告及銀行子公司申請程序等營運標準。
最終規定可能依意見徵集結果調整。美國聯準會將在聯邦公報刊登後60天內收集意見,之後確定監管草案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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