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EU)加密資產市場法(MiCA)專題意見徵集將於9月30日截止,檢視範圍包括代幣化金融資產、非歐盟穩定幣發行商、去中心化金融(DeFi)、質押與借貸等領域。
歐盟執委會已將面向專業利害關係人的意見徵集延長至9月30日晚上11時59分(CEST),換算為台灣時間是10月1日清晨5時59分。
這項程序旨在評估MiCA是否充分反映市場變化與初期執行經驗。歐盟執委會將彙整意見,並撰寫涵蓋適用情況與市場變化的報告。
MiCA是歐盟層級規範加密資產發行、交易、保管及相關服務的法律框架。部分規定自2024年6月30日起適用,完整規定則自同年12月30日起生效。
既有業者適用的最後寬限期已於今年7月1日結束。因此,歐盟執委會正同步檢視執行過程中浮現的監管空白與市場結構變化。
此次重新檢視的背景包括代幣化資產與分散式帳本技術(DLT)日益普及。隨著傳統金融機構進入代幣化資產與加密資產服務領域,現有規範的適用範圍也有必要重新評估。
目前MiCA規範包括資產參照代幣(ART)與電子貨幣代幣(EMT)在內的部分加密資產。至於被歸類為金融商品的代幣化股票與債券,原則上仍適用既有金融商品規範。
歐盟執委會正徵詢是否維持金融商品與MiCA適用加密資產之間的界線,或將記錄、交易於分散式帳本上的資產更廣泛納入MiCA。代幣化金融資產應適用哪一套監管框架,成為核心議題。
穩定幣也是主要檢視項目。歐盟執委會將資產參照代幣與電子貨幣代幣發行商的儲備資產及資本要求、持有人的贖回權、危機管理措施,以及與第三國監管框架的互動納入問題清單。
非歐盟發行商在歐盟市場營運時適用的規範,以及全球穩定幣的發行架構,也在討論範圍內。如何平衡境外發行商的市場准入與使用者保護,將接受檢視。
意見徵集也涵蓋DeFi、質押、加密資產借貸與不可替代代幣(NFT)。MiCA對完全去中心化服務是否適用仍不明確,部分服務也被指存在監管空白。
歐盟執委會將檢視是否有必要把這些領域納入MiCA,同時評估如何降低業者的行政負擔。擴大監管範圍與降低市場參與者合規成本,將一併討論。
此次意見徵集並非確定修法草案的階段。歐盟執委會文件也指出,意見徵集結果不代表將直接修法,只有在必要時才可能提出新的立法方案。
具體修法範圍與實施時程,將在意見徵集後透過另行程序決定。9月30日意見提交截止後,歐盟執委會的檢視報告及是否提出後續立法方案,將成為下一階段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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