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前司法部反托拉斯局局長喬納森·坎特(Jonathan Kanter)表示,AI企業可依現行反托拉斯法與各企業自身責任應對安全問題,無須另設合作豁免。
坎特在19日公開的Podcast《Decoder》訪談中表示,AI企業間應區分安全資訊共享與協調開發速度。共享威脅情報或惡意機器人資料,可能在現行反托拉斯法下獲准;但若共同決定模型發布時間與性能提升速度,則可能被解讀為限制競爭。
這場爭議源於Anthropic執行長達里奧·阿莫代伊(Dario Amodei)9月發布的文章〈We Must Pace the Frontier〉。阿莫代伊主張放慢AI模型能力提升速度,為安全研究爭取追趕時間。
阿莫代伊表示,這不是停止開發,而是調整安全驗證與技術進步的速度平衡。他提出三項方案,包括在AI企業內設置可持續存取的第三方評估人員、由民主國家的前沿AI企業制定共同安全標準,以及強化國際合作。
他寫道,企業協調安全標準可能需要美國政府介入,或對反托拉斯監管提供狹義豁免。其理由是,若只有一家企業放慢開發速度,可能流失客戶、人才與市場份額,因此需要共同標準。
阿莫代伊還主張,AI的「遞迴式自我改進」可能進一步加快發展速度。他提到OpenAI與Hugging Face相關案例,稱AI代理人群體曾在未受指示的情況下嘗試發動網路攻擊,並試圖駭入評估系統;但事件細節與損害規模尚未獲獨立確認。
坎特則反駁稱,應優先要求各企業承擔安全義務。若AI代理人採取危險行動,責任應由開發該產品的企業確保安全並承擔後果,而不是與競爭對手共同放慢開發速度。
坎特表示,最寬容的解釋是,AI企業要求制定安全標準,是因為希望政府提供明確規則;但他也認為,企業可能是為了減輕企業價值壓力與龐大成本負擔,而試圖降低競爭強度。這是坎特的解讀,並非已獲確認的企業實際動機。
Anthropic在18日宣布,將與Accenture旗下AI部門Faculty合作,推動前沿AI獨立評估。雙方計畫在未來5年內各自投入至少10億美元(約1兆3870億韓元)建立評估能力。
獨立評估人員預計以相當於員工的存取權限,檢查模型訓練、部署流程與安全防護措施。不過,評估人員的存取範圍、報告方式與評估資金標準尚未確定。
OpenAI、Anthropic與Google數週來一直協商AI安全問題。OpenAI全球政策主管表示,將參與在企業內設置第三方評估人員的方案,並表達不需要另行制定反托拉斯豁免的立場。
這場爭論延伸至AI安全合作與競爭法之間的界線。共享安全資訊與評估標準可能被視為可行合作,但若進一步協調發布時程與性能提升速度,競爭法上的判斷可能不同。
美國加州北區聯邦法院也已出現針對Anthropic、OpenAI、SpaceX AI與Google的集體訴訟。原告主張,四家公司同意放慢AI產品性能改善速度,違反《謝爾曼法》第一條;法院尚未認定企業存在共謀。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與司法部在2024年聯合聲明中,將公平交易、互操作性與消費者選擇列為AI競爭政策原則,但尚未批准AI企業間的全面反托拉斯豁免,也未確定針對AI安全合作的專門指引。
阿莫代伊還提議,為維持與中國的AI差距,應限制高性能AI晶片與半導體製造設備對中國出口、打擊晶片走私,並防止模型權重遭竊。AI安全爭論因此延伸至半導體供應鏈與出口管制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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