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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控告Adit Ventures及執行長 涉嫌詐欺IPO前股票投資人、挪用客戶資金

聯邦法院走廊上放置的起訴文件資料夾 / TokenPost.ai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紐約投資顧問公司「艾迪特創投管理」(Adit Ventures Management LLC)及其執行長提起訴訟,指控被告在首次公開發行(IPO)前的「未上市股權」投資過程中欺騙投資人、挪用客戶資產。

根据SEC 11日(南韓時間)發布的聲明,該機構已向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對艾迪特創投管理、執行長艾瑞克·孟森(Eric Munson),以及三家關係企業一般合夥人提起訴訟。三家關係企業分別為Adit Ventures LLC、Adit Ventures II LLC與Adit Ventures III LLC。

起訴書指控被告在投資SpaceX、Klarna等IPO前企業股權的過程中,欺騙投資人與客戶基金。由於SEC目前僅提起民事訴訟,起訴書中列出的內容尚屬指控,並未經法院最終認定。

SEC主張,被告自2019年4月至2024年12月間,利用不實陳述與承諾,勸誘投資人出資艾迪特旗下管理的基金。訴訟並指出,孟森執行長曾向一名投資人謊稱特定基金持有IPO前未上市企業股權,而實際情況並非如此。

起訴書也提到,被告將客戶資金用於自身利益。SEC主張,被告以優惠條件從客戶基金取得無擔保貸款,而這類交易未獲基金文件許可,也未充分揭露給投資人。

SEC執法部資產管理部門主管柯瑞·舒斯特(Corey A. Schuster)表示:「投資人信任投資顧問公司會以客戶的最佳利益行事」,並指出「被告被控多次為了讓自己獲利、致富而進行詐欺行為」。評論:這番話點出,投資人之所以委託資金,前提是投資顧問公司作為受託人善盡「受託義務」,一旦這項前提遭到破壞,整個信任基礎就會動搖。

SEC指控,被告先自行買進IPO前股票,再讓客戶基金以更高價格買入。過程中,被告向投資人謊報實際取得成本,運用公司作為交易對手的「自我交易」也未取得必要同意。

起訴書另指控,被告向客戶基金超收數百萬美元未經核准的取得手續費。SEC表示,客戶資產曾被用作1000萬美元信用額度的擔保,其中部分資金被用於償還被告自身債務。

IPO前股票指企業尚未在證券市場掛牌前所發行的未上市股權。由於交易資訊與訂價依據較公開市場有限,資產管理公司如何處理利益衝突、揭露相關費用,對投資人保護格外重要。

自我交易是指投資顧問公司或其相關人士,以客戶基金交易對手身分參與交易的結構。由於管理公司本身利益可能與客戶利益衝突,揭露交易條件與利害關係、並完成必要程序是關鍵所在。

近來讓一般投資人得以參與未上市市場的商品也陸續推出。本報先前報導,羅賓漢(Robinhood,代號HOOD)已開始針對投資未上市企業的封閉式基金進行認購。該商品雖非專門投資加密貨幣的基金,但反映出羅賓漢正將業務版圖從股票、選擇權與加密貨幣,進一步擴大到未上市市場。

即使將未上市資產透過區塊鏈技術流通的趨勢持續擴大,資產管理方應盡的義務與利益衝突問題仍是另一個課題。技術或許能提升投資的可及性,但無法代替投資人查核手續費計算、資產保管,以及擔保提供與自我交易等資訊。

SEC主張,孟森執行長、艾迪特創投管理與旗下一般合夥人違反1933年證券法、1934年證券交易法,以及1940年投資顧問法中的反詐欺條款。SEC並指控艾迪特創投管理違反投資顧問法的登記規定。

本案並非直接涉及加密貨幣的訴訟。不過在未上市資產與代幣化證券等另類投資商品管道持續擴大之際,此案凸顯出資產管理公司的受託義務與客戶資產保護程序,仍須同步到位。

查證來源:SEC新聞稿SEC投資顧問資訊系統(Adviser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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