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四大金融監管與財政主管機關推出 22 項措施,將在 2029 年前整頓金融機構治理結構,重點包括股東資格審查、實際控制人識別,以及對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實施終身追責。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與財政部於 31 日共同發布《關於健全金融機構公司治理的實施意見》。文件提出,到 2029 年,將基本形成權責邊界清晰、風險管理嚴格的金融機構公司治理機制。
這批措施涵蓋△強化股東准入審查△建立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之間的「防火牆」△對主要股東與實際控制人進行穿透式識別△禁止隱匿控制權與關聯關係△禁止向股東與關聯方輸送利益等內容。
主管機關也表示,將強化董事與高階管理層等「關鍵少數」責任,防止有違法違規紀錄的人員流動至其他金融機構。對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將適用終身追責;對存在重大治理缺陷的機構,則會啟動早期介入。
後續,中國金融監管部門還將推動股東股權、公司治理與市場退出相關制度整備。市場將關注這 22 項措施如何落地,以及金融機構在 2029 年前的治理調整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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