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正推動「電子身分識別及認證法」草案,擬將「數位資產」納入電子身分識別制度,讓現行以公民與政府服務為核心的身分架構,延伸到資料、應用程式與實體商品等更廣範圍。
據越南媒體 An Ninh Tiền Tệ 報導,越南公安部在草案中提議,電子身分識別對象不再限於機關、組織與個人,也應涵蓋產品、商品、設備等實體,以及資料庫、文件、圖片、影片等數位資源與數位資產。
草案也規劃,數位資產識別將依照「數位技術產業法」相關規定執行,並納入電子身分與識別碼的暫停、恢復及註銷程序。越南公安部認為,隨著數位經濟與數位社會快速擴張,物理與數位環境中的各類實體都需要更完整的識別機制。
評論:若草案後續落地,越南可能建立更統一的數位身分與資產識別框架,對數位資產監管、資料管理與跨平台驗證具有指標意義。市場接下來將關注草案審議進度,以及相關規範如何與數位技術產業法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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