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正推動修訂「電子身分識別與認證法」草案,將適用範圍從公民與機構延伸至「數位資產」、資料與應用程式,試圖建立涵蓋實體與數位環境的統一識別體系。
Odaily 報導指出,草案擬把電子身分識別對象擴大至機關、組織、個人以外的產品、商品、設備等實體物件,以及資料庫、文件、圖片、影像等數位資源。數位資產的識別標準,則將依照越南「數位技術產業法」相關規定辦理。
草案也納入電子身分與識別碼的暫停、恢復與註銷程序。越南公安部認為,隨著數位經濟與數位社會快速成長,現有以個人與機構為核心的電子身分制度,已需要擴展到更多線上與線下物件。
評論:若草案後續落地,越南的「數位資產」管理可能更強調可識別性與合規追蹤,也將影響資料、應用程式與相關數位資源的登記和認證方式。市場接下來將關注草案審議進度,以及數位技術產業法如何界定數位資產識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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