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數位資產*」業界再掀稅務爭議。美國伊利諾州計畫自 2027 會計年度起開徵「*加密貨幣交易稅*」,但此舉遭到產業遊說組織「*數位商會*(Chamber of Digital Commerce,下稱數位商會)」強烈反對,並正式提起訴訟,質疑該稅種違反憲法,可能對「*加密貨幣*」與更廣泛的「*數位資產*」市場構成歧視性打擊。
根據數位商會於 22 日(當地時間)向伊利諾州桑蒙郡巡迴法院遞交的訴狀,伊利諾州在 2027 會計年度州預算案中新增的「0.2% *加密貨幣交易稅*」,被該組織批評為「從外觀上就無效的法律」。訴訟被告包括伊利諾州司法部長克韋梅·勞爾(Kwame Raoul)以及州稅務局局長大衛·哈里斯(David Harris)。數位商會指出,這項稅制並未經過充分公開討論,卻直接夾帶進入預算案,相關利害關係人也未被適當諮詢。
數位商會在其官方部落格進一步說明立場,強調「沒有人應該僅僅因為其資產的*所有權紀錄或轉移方式*不同,而被課以不同稅負」。該組織認為,伊利諾州設計的「*加密貨幣交易稅*」只針對使用「*數位資產*」進行交易的投資人,屬於差別待遇,而且不論投資人是否真正實現獲利,也不問資產所有權是否實際完成移轉,皆一律課稅。
「評論」:這種「與獲利無關、只與交易或紀錄動作綁定」的課稅方式,與傳統證券或商品交易的稅制設計明顯不同,正是業界認為具有「歧視性」的核心所在。
爭議條款源自伊利諾州 2027 會計年度的整體預算方案,其中插入一項「*數位資產政策*」,要求「*加密貨幣*經紀商」就相關交易繳納 0.2% 稅金。更具爭議的是,若業者不遵從,除財務罰款外,還可能面臨刑事責任與監禁。伊利諾州州長 J.B. 普利茨克(J.B. Pritzker)已在 6 月簽署該預算案,使其正式成為州法。
此案不僅是單一州法的合憲性爭議,也再次凸顯美國在「*虛擬資產課稅*」問題上的監管分歧。隨著聯邦層級尚未就「*加密貨幣*」與「*數位資產*」建立完整稅務框架,各州正嘗試以不同模式填補空白,而伊利諾州選擇從交易層面直接課稅,等同將「基礎設施」與「記帳行為」納入課稅範圍。
「評論」:若該稅制最終獲法院認可,可能成為其他州仿效的藍本,加速出現「按交易流量」而非「按實現收益」課稅的州級實驗;反之,若被裁定違憲,則會對各州在「*加密貨幣*」監管創新上形成明顯的司法邊界。
從產業影響角度來看,「*加密貨幣交易稅*」一旦落地,將直接增加交易平台與經紀商的合規成本,並可能以手續費形式轉嫁給終端用戶。對高頻交易者、做市商與從事鏈上套利的機構而言,0.2% 的額外稅負,足以侵蝕利潤率,影響伊利諾州作為「*加密貨幣*」營運據點的吸引力。
「評論」:這也解釋了為何數位商會選擇在法規尚未實施之前就提起訴訟,希望透過法院判決為「*數位資產*」建立一條更清晰的「不被差別課稅」底線。
綜合來看,伊利諾州這項「*加密貨幣交易稅*」爭議,已成為美國「*數位資產*」監管環境中的新指標事件。不論最終法院如何裁決,都將為未來各州如何設計「*虛擬資產課稅*」與「交易基礎設施監管」提供重要參考,同時也牽動投資人與業者對相關市場長期政策風險的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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