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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女顧問挪用 1,480 萬澳幣投資加密貨幣詐騙平台 遭 ASIC 禁止提供金融服務 10 年

澳洲女顧問挪用 1,480 萬澳幣投資加密貨幣詐騙平台 遭 ASIC 禁止提供金融服務 10 年 / Tokenpost

根據澳洲證券投資委員會(ASIC)於 27 日(當地時間)發布的消息,一名前金融顧問因涉嫌將客戶資金挪用至加密貨幣詐騙平台,被禁止在 10 年內提供任何金融服務。此舉再次凸顯監管機構對於打擊非法加密投資行為的決心,也提醒投資人應提高警覺。

根據 ASIC 指出,當事人為曾任職於「芬可集團(Fincare)」的金融顧問格蘭達·瑪麗·羅根(Glenda Maree Rogan)。她於 2022 年 3 月至 2023 年 6 月期間,將從客戶、親友與熟人處代為管理的約 1,480 萬澳幣(約合新台幣 2.9 億元)非法轉入一個名為「金融中心(Financial Centre)」的加密貨幣投資平台。該平台現已被 ASIC 納入「投資者警示名單」,列為不可信賴的非法金融機構。

調查顯示,羅根先將資金轉入個人帳戶或名下公司帳戶,再轉換為加密貨幣,最終注入該問題平台。儘管「金融中心」未獲得官方核准執業,羅根仍在多項異常警告訊號下繼續促成投資。ASIC 說明,自 2022 年 10 月起,羅根已可能對該平台的正當性產生懷疑,卻仍蓄意誤導投資人進行進一步投入。

ASIC 表示:「作為金融專業人士,羅根本應履行保護客戶資產的職責,卻選擇信任來歷不明的平台並轉移資金,此行為已違反重大信託責任與規範義務。」

羅根自 2014 年 5 月起,擔任芬可集團於雪梨南部沙瑟蘭(Sutherland)與伍倫貢(Wollongong)據點的會計師、財務顧問與董事至 2024 年 2 月初。目前該集團營運狀態未明,ASIC 已對有關人士展開後續調查。

評論:本起案件不僅顯示加密貨幣詐騙對投資人資產安全的威脅,也突顯監管機構面臨的挑戰。在法規落實完善前,專家建議投資人務必確認投資平台是否具備「監管機構註冊資格」,並透過 ASIC 提供的資源查驗平台背景。記住,光靠「高報酬承諾」無法證明其合法性,小心為上,永遠是最佳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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