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最新公告,新加坡境內提供加密貨幣服務的業者,若欲對海外市場提供數位代幣(DT)服務,必須在 6 月 30 日前取得相關牌照。這一規定源於 2022 年制定的《金融服務與市場法》(FSM Act),該法律針對「數位代幣服務提供者」設立明確的監管架構。
MAS 表示,經過業界諮詢與討論後,將不允許任何形式的「過渡期」安排。換言之,若新加坡註冊的法人、個人或合夥企業未能在期限內取得牌照,將不得繼續向海外市場提供任何數位代幣相關服務。MAS 強調,此政策屬於強制性規範,沒有例外。
根據 MAS 發佈的聲明,依據 FSM Act 第 137 條,凡落入該條款管理範圍的業者,倘若未具備適當執照,必須在 6 月 30 日前完全停止所有面向海外的數位代幣服務業務。
評論:此舉顯示,新加坡當局正積極消除加密貨幣業者在法律規範之外營運的空間,防止監管套利行為。同時也可看出 MAS 對加密產業的監管正日益趨向嚴格與制度化,不僅強調服務「透明性」,也著重「風險管理」的強化。
此次政策反映出新加坡對全球加密貨幣監管趨勢的回應,並致力於維持其作為區域金融中心的聲譽,藉由法律手段明確界定業者責任,避免潛在金融風險的外溢與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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