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swap Labs、安德里森霍羅維茲(Andreessen Horowitz)及 DeFi 教育基金(DeFi Education Fund)要求,伊利諾州數位資產交易稅施行細則草案應將去中心化金融(DeFi)協議及自託管錢包提領等項目排除在課稅範圍外。
三個團體主張,協議、供使用者連接協議的前端介面,以及自託管錢包提領都不應納入課稅。他們也要求,錢包提領與跨鏈橋交易不應按資產價值課稅,並應取消私鑰紀錄保存要求。Odaily於30日晚上11時04分報導了這項意見提交案。
伊利諾州數位資產稅法規定,州內客戶向經紀商取得數位資產兌換、轉移或保管服務時,須按相關資產價值課徵0.2%稅款。課稅基礎是相關資產價值,而非交易收益;經紀商負責代收並繳納稅款。法律所稱的轉移,也包括客戶在自己的帳戶或保管地點之間移動資產。
伊利諾州稅務機關於9月28日公布施行細則草案,意見提交期限為10月30日。稅務機關公告指出,草案尚未正式提交州務卿,也未送交行政規則聯合委員會(JCAR)。DeFi 教育基金於10月12日的貼文說明,無對價的 DeFi 交易不屬於課稅範圍,但協議營運費可能被歸類為「對價」;只收取支付給流動性池的兌換手續費的去中心化交易所(DEX),則不符合經紀商的定義。該基金主張,不保管或控制客戶資產的協議不應被視為經紀商。
數位商會(The Digital Chamber)於7月21日提起訴訟,質疑這項稅法違憲。數位商會、伊利諾州區塊鏈協會(Illinois Blockchain Association)與州政府於10月1日共同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將課稅措施延後至2027年7月1日實施。法律原定施行日為2027年1月1日。共同申請書指出,延後施行不代表原告放棄實體訴訟主張,也不代表州政府同意業界提出的違憲主張;訴訟仍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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