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唐納·川普(Donald Trump)表示,若選舉不法行為相關人士遭逮捕並被判有罪,將向檢舉者提供100萬美元(約新台幣3,250萬元)獎金;適用範圍包括過去的選舉及今年11月3日的美國期中選舉。
川普總統於26日(當地時間)在Truth Social發文,將檢舉過去選舉及2026年期中選舉不法行為納入獎勵對象。他提出的領獎條件包括涉事者遭逮捕及被判有罪,之後也向記者重申這項提議。不過,他未說明由哪個機構支付獎金,或資金來源為何。川普總統的貼文也未交代執行方式。
美國司法部同日宣布,在賓夕法尼亞州、加利福尼亞州、佛羅里達州、紐約州及內華達州,對48名外籍人士提出選舉相關犯罪指控。指控包括非法投票、虛假選民登記,以及在公民身分申請過程中作出不實陳述。司法部公告指出,在法院證明被告有罪之前,應推定其無罪。
因此,僅有遭起訴的事實,尚不能認定已符合川普總統提出的逮捕及定罪條件。川普總統也將過去的選舉列入檢舉範圍,但未具體說明涵蓋哪些選舉。美國期中選舉將於11月3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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