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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塊鏈協會要求財政部:GENIUS法案認定須以「實際知情」為準,DeFi基礎設施應豁免

透過玻璃看到的區塊鏈驗證基礎設施 / TokenPost.ai

美國區塊鏈協會(Blockchain Association)主張,要認定企業參與非法穩定幣發行,必須有「實際知情」的事實。協會因此要求美國財政部,把交易員與去中心化金融(DeFi)基礎設施排除在GENIUS法案(GENIUS Act)規則的適用範圍之外。

協會於19日(當地時間)提交一份長達26頁的意見書。當天是財政部就GENIUS法案第3條施行規則草案徵詢意見的最後一天。第3條規範誰能在美國發行支付型穩定幣,以及數位資產服務提供者(DASP)何時可向美國境內用戶提供、銷售這類穩定幣。協會在X平台發文表示,這份意見書是希望「最終規則與國會所寫的內容一致,並劃出更清楚的界線」。

爭論的核心是「明知而參與」的判斷標準。財政部草案列舉了三種「明知」參與非法發行的情形,同時註明列舉並非全部。其中一項,是替新發行的代幣做市並促成流通。協會要求財政部確認,這項標準需要的是「對使發行構成非法的基礎事實有實際認知」,並明文指出企業可以信賴發行方的說明。

意見書的立場是,日常做市與二級市場交易,除非企業「與發行方協調,提供積極且實質的協助」,否則不應被視為參與非法發行。協會要求不應將一般做市行為視為參與非法發行,本媒體先前已有報導。協會也請求,這項條款不要讓國會給予DASP的合規期限(2028年7月18日)在實務上被提前。

在地域判斷標準上,協會同樣要求修正。協會希望取消「企業是否合理相信交易對手位於美國境外」這項標準,改提「以實際知情,以及交易過程中通常可合理取得的資訊為基礎的標準」。理由是DeFi業者「只能與錢包地址互動」,無從得知地址背後是誰。

關於監管對象的範圍,協會主張DASP這個名稱只應用在服務提供者身上。協會認為,國會已為自主託管軟體、驗證者與流動性池設下例外,財政部應予尊重。意見書寫道,這些例外「反映出國會刻意的判斷」,也就是公開區塊鏈基礎設施並非服務提供者。協會還表示,在去中心化交易所等場所用自有資金交易的企業,不該只因這一點就成為DASP。

對於境外發行方的查核義務,協會也提出質疑。協會寫道,財政部不應要求DASP對境外支付型穩定幣發行方進行「沒有終點的盡職調查」。協會希望改為允許企業依據監管機關公布的核准與禁止發行方名單。

財政部於8月17日公布這份規則草案。財政部長斯科特·貝森特(Scott Bessent)當時表示:「為了提供企業所需的監管確定性,我們歡迎利害關係人提供意見。」

施行時間點也是爭議之一。意見書指出,草案未訂定Part 1523的施行日或合規日。協會要求,這項規則的生效時間不要早於相關GENIUS法案規則中最晚定案的一項。相關規則多數仍在草案階段,美國聯準會(Fed)在9月提出的規則也在其中。

GENIUS法案將自2027年1月18日,或監管機關確定規則後滿120天的日期起適用,以兩者中較早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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