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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perliquid提議由市場營運商承擔監管義務

Podcast錄音室裡,麥克風對面坐著來賓的背影 / TokenPost.ai

Hyperliquid提出由市場營運商負責客戶管理與法規遵循,並將其與區塊鏈及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的責任區分開來。Hyperliquid Labs執行長暨共同創辦人Jeff Yan認為,市場營運商應負責管理客戶並遵守監管規定。

Yan在10月15日公開的彭博《Odd Lots》Podcast中,說明進入美國市場的構想。他以網際網路通訊基礎設施及其上的服務業者為例,類比金融服務公司與底層技術的關係。他也表示,Hyperliquid或可提供交易基礎設施,與既有金融機構形成不同定位。

這項構想主張,監管義務應由市場營運商承擔,而非協議本身。其理由是,市場營運商負責管理客戶並控制交易,因此也應負責法規遵循。

構想背景之一是Hyperliquid的HIP-3。Hyperliquid官方文件指出,HIP-3允許外部開發者部署永續合約市場。主網部署者須質押50萬枚HYPE,且在其所有市場停止後仍須維持30天。官方文件未確認至少183天的條件。

也有業者提出面向美國客戶使用HIP-3市場的計畫。Kraken母公司Payward於9月16日宣布,計畫向美國客戶提供鏈上永續合約市場,並透過自有監管基礎設施,為符合資格的客戶提供服務。

Hyperliquid政策中心在2月18日宣布成立時表示,目標是研究美國去中心化金融的監管途徑,並向政策制定者與監管機關說明相關議題。Hyper基金會則表示,將提供100萬枚HYPE作為初期營運資金。

美國總統唐納·川普(Donald Trump)於8月19日表示,CFTC委員Michael Selig正在研究如何讓Hyperliquid合法進入美國。這番話顯示政府層級已關注此事。此前報導曾指出,Hyperliquid創辦人要求豁免美國監管;此次訪談同樣聚焦美國監管,但重點在區分市場營運商與區塊鏈各自的責任。

若要採行以業者為核心的模式,仍須釐清市場營運商的認定方式、協議與營運業者之間的責任分工,以及CFTC與SEC的管轄權如何劃分。目前,Yan提出的是監管構想,Payward提出的則是業務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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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章。 希望有後續報導。 分析得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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