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幣安認罪並以43億1612萬6163美元達成和解,另獲阿布達比營運許可

趙長鵬(AI生成圖片)/ TokenPost.ai

幣安在美國承認違反反洗錢義務等罪名,並同意接受43億1612萬6163美元(約新台幣5兆8235億元)的財務制裁。阿布達比的全球平台營運許可則是經由獨立監管程序核發。

趙長鵬(Changpeng Zhao)承認,幣安未能維持有效的反洗錢計畫,違反《銀行保密法》。幣安法人則承認違反反洗錢義務、未經註冊經營匯款業務,以及違反對伊朗制裁等罪名。和解內容包括任命獨立監督人,並改善合規計畫。

美國司法部記錄指出,幣安自2017年成立至2021年8月,未曾系統性要求用戶提供認識客戶(KYC)資料,並允許未完成身分驗證的用戶交易至2022年5月。當局表示,由於內部控管不足,2018年1月至2022年5月間,美國用戶與居住在伊朗的用戶之間交易金額超過8億9800萬美元(約新台幣1兆2118億元)。這些交易紀錄是當局提出的內容;趙長鵬承認的罪名則是違反《銀行保密法》。

趙長鵬於2024年4月被判處4個月徒刑,並處以5000萬美元(約新台幣674億5000萬元)罰款。美國總統唐納·川普於2025年10月21日簽署特赦文件,文件載明對該案給予「全面且無條件的特赦」。這項特赦針對趙長鵬個人,不會抹除幣安法人另行認罪及和解的紀錄。

《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報導,趙長鵬服刑後以阿拉伯聯合大公國(UAE)阿布達比為據點,向各國政府提供加密貨幣監管建議,並擴大與阿聯酋王室及川普家族的商業往來。相關內容出自《紐約時報》的採訪報導。

幣安在阿布達比的營運基礎,則經過另一套監管程序。阿布達比全球市場(ADGM)於2022年向幣安核發金融服務許可;金融服務監管局(FSRA)於2025年12月批准其營運全球平台。幣安公告表示,已於2026年1月開始在ADGM監管架構下營運。

美國刑事和解與阿布達比營運許可,分別記錄合規責任與當地監管核准。《紐約時報》的報導及公開監管紀錄均未指出兩項措施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係。本報先前也曾報導當地主管機關的調查及公司說明。

<版權所有 ⓒ TokenPost,未經授權禁止轉載與散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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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章。 希望有後續報導。 分析得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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