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東區聯邦地方法院裁定,主張遭詐欺、要求返還遭扣押12萬7,271枚比特幣的索賠人,不具備提起相關訴訟的資格。法院認為,索賠人未能充分證明其損失金額與該錢包內比特幣之間的關聯。
法院於9月25日的裁定中,駁回艾絲·利皮尼奧與康妮·威爾森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的索賠,也不允許丹利·王等7人提出的逾期索賠申請。法院指出,索賠人未能合理主張其損失款項可追溯至遭扣押的比特幣,因此僅屬於該財產的一般無擔保債權人。
不過,法院並未排除受害者尋求救濟的可能性。美國法院表示,若沒收程序最終確定,受害者可向美國司法部申請返還;若申請金額超過沒收財產價值,司法部可能按比例分配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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