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企業融資部員工FAQ提出功能性網路代幣回購、質押憑證、網路升級與交易平台的監管判定標準。
SEC企業融資部於9月25日公布的虛擬資產相關FAQ指出,對於具備功能且不存在中央控制主體的網路,公告回購非證券型代幣本身,不構成對核心管理努力的承諾。相反地,若在尚未具備功能的網路中,將回購描述為代幣持有人獲利或創造收益率的方式,則可能被認定為投資契約。
FAQ表示,質押憑證是證明存入數位商品所有權的工具,憑證發行人不得轉移、出借、提供抵押或重新使用相關資產。SEC企業融資部指出,促進功能性虛擬資產系統安全、維護、改進、升級及網路效應的活動,可能不屬於核心管理努力。不過,FAQ也明確說明,這不是經SEC委員會批准的規則或規定,不具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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