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幣化股票若重複超過交易量上限,相關股票交易可能中止3個月。即使持有代幣,投資人也可能因交易場所與贖回機制不同,無法立即賣出。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於9月17日暫時允許採用許可型自動化做市商(AMM)與流動性池的代幣化證券交易所(TSV),進行鏈上股票交易。這項豁免措施有效至2031年9月17日。
此次措施並非無限制開放交易。TSV可交易的股票數量,以及個別股票的代幣化交易量,均設有額外限制。
第一級股票最多可在TSV交易75檔。個別股票的代幣化交易量,不得超過前一個月傳統市場平均每日交易量的0.25%。
第二級股票最多可在TSV交易250檔,交易量上限則為前一個月傳統市場平均每日交易量的2.5%。不同級別適用不同的可交易股票數量與交易量標準。
首次超過交易量上限時,不要求立即停牌。不過,若同一股票之後再次超過上限,TSV必須自超標日起中止該代幣化股票交易3個月。
在交易中止期間,未超過上限的其他股票仍可交易。TSV若判斷交易量接近門檻,也可以提前停止交易。
例如,若某股票前一個月在傳統市場的平均每日交易量為1000萬股,第一級代幣化交易的基準線就是2萬5000股。這項數字不是個別投資人可持有的股票數量,而是合計該股票在TSV及其關聯TSV產生的平均交易量後計算。
SEC限制交易量,是為了縮小代幣化股票與傳統股票之間的價格差距。AMM流動性池不是依靠訂單簿,而是根據池內資產比例變動價格。當交易參與者集中時,代幣價格可能與實際股票價格出現差異。
全天候交易也不一定會持續增加流動性。交易時間延長後,集中於特定時段的流動性可能被分散;另一方面,也有觀點認為,流動性過度稀薄可能降低價格發現與成交品質。
這項制度顯示,代幣化股票的「持有」與「可賣出性」可能不同。SEC規定,在TSV交易的代幣化股票,必須提供與既有股票相同的經濟權利與治理權利。
適用權利包括股息、投票權,以及清算時取得剩餘財產的權利。不過,即使持有代幣,若可交易的TSV只有一家,或沒有另外的贖回程序,投資人仍可能難以在交易中止期間立即換成現金。
代幣的法律結構也因產品而異。SEC將代幣化證券區分為由發行人直接記錄在區塊鏈上的模式,以及由第三方保管基礎股票後發行代幣的模式。
第三方發行的合成型產品,可能不提供基礎股票的所有權或投票權。因此,判斷交易中止可能性時,除了交易量上限,也需要確認保管機構、轉移至其他交易場所的可能性、贖回程序,以及恢復交易的條件。
正如先前對代幣化股票持有人數與實際資金流入可能出現落差的分析,持有人數與實際市場流動性仍有必要分開觀察。此次豁免措施有效5年,代幣化股票市場將同時受到交易開放與流動性管理條件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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