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與英國簽署一項鎖定數位資產投資詐騙與網路金融犯罪的國際合作協議,兩國執法機關將展開更緊密的跨境偵辦合作。
美國司法部(DOJ)3日(當地時間)表示,華盛頓特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旗下的「詐騙中心特別小組」(Scam Center Strike Force)已與英國「國家犯罪局」(National Crime Agency, NCA)、「英格蘭與威爾斯檢察署」(Crown Prosecution Service, CPS)簽署合作備忘錄(MOU)。美國司法部說明,這是首度針對利用數位資產與網路管道從事投資詐騙的境外詐騙據點所發起的國際合作協議。協議由葛拉罕·比格(Graeme Biggar)英國國家犯罪局局長,以及史蒂芬·帕金森(Stephen Parkinson)英格蘭與威爾斯檢察署署長共同簽署。
根據協議內容,兩國執法機關將針對偵辦對象重疊的案件同步展開調查,並共享組織犯罪網絡的相關情報,同時就個別案件應由哪一國起訴進行協商。雙方目前已確認多起案件的偵辦對象重疊。
合作備忘錄與具法律拘束力的條約不同,是機構之間約定合作方式與情報共享範圍的文件。在跨國偵查合作中,這類備忘錄通常會在正式條約簽署之前,先用來建立情報交換與同步調查的架構。
英國國家犯罪局預計10月初在倫敦主辦一場結合民間企業的聯合行動活動,重點將放在關閉線上帳戶與通訊基礎設施、追蹤犯罪資金流向,藉此打擊詐騙組織的營運根基。
兩國之所以加強合作,背景是詐騙受害快速攀升。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旗下「網路犯罪申訴中心」(IC3)表示,網路投資詐騙申報損失金額,已從2023年的45億7000萬美元,增加到2025年的86億5000萬美元,兩年間暴增89%。
IC3隸屬FBI,負責受理網路詐騙與駭客攻擊相關申報、彙整統計,並將相關案件移交執法機關偵辦。美國司法部認為,若計入未申報的損失,實際損失規模恐怕更大。
美國當局將矛頭指向以東南亞為據點活動的華裔跨國組織犯罪網絡。調查顯示,這些組織一方面從事數位資產投資詐騙與洗錢,另一方面強迫人口販運受害者參與詐騙行為。
美國司法部說明,這類組織的運作模式是強迫遭人口販運的受害者從事詐騙行為。由於受害者本身是在脅迫下犯罪,因此除了國際司法合作之外,如何保護這些受害者也成為外界關注的課題。
美國去年11月成立詐騙中心特別小組,並讓聯邦調查局(FBI)、特勤局(USSS)、國稅局刑事調查處(IRS-CI)、國土安全調查局(HSI)加入偵辦網絡。川普總統也在今年3月簽署行政命令,將打擊網路犯罪與海外詐騙組織列為優先課題。
珍妮·費里斯·皮羅(Jeanine Ferris Pirro)華盛頓特區聯邦檢察官表示,「英國是美國最悠久的盟友與夥伴之一」,並說「兩國將共同對抗跨國組織犯罪,瓦解詐騙集團的據點」。這段發言也凸顯,情報共享機制能否真正轉化為實際偵辦成果,將是這項協議接下來面臨的考驗。
美國與英國先前已在穩定幣監管與代幣化議題上擴大數位資產監理合作。兩國財政部與金融監理機關透過金融監理工作小組會議,持續協調準備資產與贖回標準、跨境支付路線圖等議題。
透過國際合作打擊詐騙組織並非首例。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此前也曾在「豺狼四號行動」中逮捕58人,針對西非組織犯罪網絡展開國際合作偵查。
這次美英協議是否能實際帶來起訴與資產查扣成果,預料要等到10月初倫敦聯合行動活動之後才會見分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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