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巴基斯坦在數位資產(digital asset)監管上,端出了兩種截然不同的制度化路線。香港選擇提供可預測的路線圖、循序漸進推動執行;巴基斯坦則把速度放在第一位,優先完成快速立法與規則制定。
香港投資推廣署(InvestHK)環球金融服務、金融科技及可持續發展主管King Leung,與巴基斯坦虛擬資產監管局(PVARA)主席Bilal Bin Saqib,28日在香港「Bitcoin Asia 2026」圓桌論壇上,分別說明了各自的數位資產監管方向。ForesightNews在當地時間28日下午2點34分的現場報導中指出,兩人以「比特幣與經濟特區的未來」為主題,針對監管節奏發表了看法。
King Leung表示,作為國際金融中心,香港最重視的就是一致性。他說:「如果規則不斷變動,市場參與者實際上很難真正參與。」他指出,香港選擇的做法是提出路線圖並確實執行,讓企業能以3到5年為單位規劃投資,因此每隔6到12個月就會推出新措施。
香港的做法,與傳統金融和數位資產並行推進的監管整備趨勢相呼應。King Leung提到,香港在接納數位資產的過程中,鎖定的目標是規模達320兆美元的傳統金融資產鏈上化(on-chain tokenization)。香港政府去年在《數位資產發展政策宣言2.0》中已表示,將推動涵蓋交易、穩定幣發行、數位資產交易服務、託管服務等在內的監管架構。香港也正個別整備虛擬資產的監管制度。
巴基斯坦則把速度擺在最前面。Bilal Bin Saqib表示,巴基斯坦虛擬資產監管局在相關法案通過後僅6個月,就推出了監管規則,而且只動用了政府編列預算的8%。他指出:「至少在新興經濟體,既有制度架構仍停留在19世紀與20世紀的軌道上,但科技卻以機器與網路的速度在前進。」
巴基斯坦這番說明,反映出在新興經濟體,制度整備的速度本身也可能成為監管競爭力的一環。不過Bilal Bin Saqib也強調,除了規則制定的速度之外,執行階段仍須有充分的風險緩解措施。
兩種路線的差異,其實反映在監管設計的優先順序上。香港優先考量金融市場信任與企業長期規劃的可預測性,巴基斯坦則著重縮小制度空白、盡快把業者納入監管範圍。Bilal Bin Saqib在強調執行階段需要充分風險緩解的同時也表示:「對巴基斯坦這樣的國家而言,不作為的成本遠高於行動的成本。」
對韓國數位資產業者來說,兩國的監管路徑也牽動著海外市場布局策略。經營交易所、託管、穩定幣、代幣化資產業務的業者,須依進入地區不同,分別配合各自的申請時程、準備期間與監管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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