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上訴法院裁定,須重新審理簽名銀行(Signature Bank)股東對銀行前高階主管提起的證券詐欺訴訟。法院認為,出任這家倒閉銀行破產管理人的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並不會自動承接股東的求償權。
美國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19日(當地時間)在「Fonden v. FDIC」一案的判決中,撤銷紐約東區聯邦地方法院原本的駁回裁定,將案件發回重審。案號為25-720,一審已於2025年3月21日採納FDIC的主張,裁定駁回訴訟。
提起訴訟的是瑞典公共年金基金AP7(Sjunde AP-Fonden)。AP7指控簽名銀行前高階主管與外部審計機構畢馬威(KPMG LLP)違反美國證券交易法第10(b)條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Rule 10b-5規定。
原告主張,簽名銀行在流動性風險與風險管理方面的資訊揭露誤導了投資人。銀行在加密貨幣與區塊鏈產業的曝險程度,以及存款流失風險是否被充分說明,仍是本案爭議焦點。
FDIC以簽名銀行破產管理人身分介入訴訟。FDIC主張,依據《金融機構改革、復甦及強制執行法》(FIRREA)的承繼條款,股東的求償權也一併轉移給了自己。
上訴法院並未採納這項主張。合議庭認為,AP7提出的證券詐欺求償,並非針對簽名銀行或FDIC,而是針對前高階主管與審計機構提出的求償。
FIRREA是一部授權FDIC在處理問題金融機構過程中,得以承接該機構權利與資產的法律。不過此案中,上訴法院認定,這項承繼範圍並不涵蓋股東直接提起的證券詐欺求償。
此次裁定並未確定簽名銀行經營層或畢馬威的責任歸屬,而是在駁回訴訟階段,就「誰有權行使求償權」做出的判斷。至於是否存在不實揭露、損害與因果關係,仍須留待本案實體審理階段再度審視。
FDIC在2023年3月12日公開資料中表示,簽名銀行遭紐約州金融服務局勒令關閉。FDIC於同一天被指定為破產管理人,並將存款與大部分資產移轉至Signature過渡銀行(Signature Bridge Bank, N.A.)。
簽名銀行遭關閉時,總資產為1,104億美元(約155.9兆韓元),總存款為886億美元(約125.1兆韓元)。當時正值矽谷銀行(SVB)倒閉後,美國地區銀行動盪加劇的時期。
上訴法院判決書指出,簽名銀行自2017年起將業務重心轉向加密貨幣與區塊鏈產業。原告在判決書引用的訴狀中主張,2023年3月10日單日流出的存款超過100億美元(約14.1兆韓元)。
這項存款流失規模是判決書轉述原告主張的內容,並非本案實體審理已確定的事實。判決書同時引用原告的敘述指出,簽名銀行股價在2023年3月28日一度跌至0.13美元。
對加密貨幣產業而言,此案的意義在於,銀行破產後股東提起訴訟的管道並未就此關閉。加密貨幣存款曝險、流動性管理與審計意見等爭議,有機會在發回重審程序中再次受到檢視。
不過,這次判決僅止於就FDIC承繼範圍所做的法律判斷。簽名銀行實際的資訊揭露責任,以及畢馬威的審計責任,仍待發回重審程序進一步釐清。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