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正推動把傳統「洗售規則」納入加密貨幣交易,若法案通過,投資人透過比特幣(BTC)、以太幣(ETH)等數位資產實現稅務損失的空間將被壓縮。
CNBC 報導指出,喬迪·阿靈頓(Jodey Arrington)共和黨眾議員已提出《將既有反稅務濫用規定適用於數位資產法案》。法案核心是把加密資產納入洗售規則適用範圍,以堵住現行稅制下的「稅務漏洞」。
依現行規定,股票等證券投資人若在虧損賣出日前後 30 日內,重新買回相同或「實質上相似」的資產,相關資本損失的稅務扣抵會受到限制。不過,加密資產在美國稅法下被歸類為「財產」,未受同樣限制,因此投資人可在維持市場部位的同時,賣出並買回資產以實現稅務損失。
美國財政部曾估算,若把洗售規則擴大至數位資產,未來 10 年可增加約 240 億美元(約 33 兆韓元)稅收。支持修法的理由在於讓加密貨幣與傳統證券適用更一致的稅務標準;後續爭點則在於如何界定「實質上相似」的數位資產,以及對交易策略與報稅實務的影響。
若法案通過,投資人在虧損賣出日前後 30 日內重新買入相同或實質相似的比特幣、以太幣等加密資產時,相關資本損失扣抵可能受限。這項法案並非禁止交易,而是擴大稅務損失扣抵限制的適用對象。另一方面,透過比特幣 ETF 等證券化商品持有虛擬資產的部分投資人,已受到洗售規則約束,市場接下來將關注美國國會審議進度與加密貨幣稅制調整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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