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通過「反線上詐騙法」,對「數位貨幣詐騙」與經營線上詐騙中心者最高可判無期徒刑;若以暴力或非法拘禁迫使受害者從事線上詐騙並導致死亡,法院可判處死刑。
據 Decrypt 於 28 日報導,緬甸軍方支持的國會已通過這項法案。5 月公開的草案已納入相關嚴重虐待行為造成受害者死亡時可處以死刑的條款。
法案內容將線上詐騙中心營運者、數位貨幣詐騙犯罪者列為重罰對象,最高刑度可達無期徒刑。涉及強迫他人犯罪的案件,刑期則從 10 年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不等。
緬甸下議院議員艾燦(Aye Chan)表示,死刑條款已保留在最終批准版本中,法案的重要部分也沒有改變。不過,法案全文目前尚未公開,外界仍需等待正式文本確認細節。
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估計,2025 年東亞、東南亞與大洋洲地區的詐騙損失規模達 883 億至 1141 億美元(約 122 兆至 158 兆韓元),相關園區中已確認至少有來自 80 個國家的人員。隨著緬甸提高「線上詐騙」刑責,後續執法範圍與人權爭議將受到關注。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