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Cointelegraph 於 13 日(當地時間)的報導,國際信評機構「穆迪投資服務公司」近期發佈分析指出,雖然「穩定幣」市場規模快速膨脹,但在目前階段,對傳統「銀行」體系造成的衝擊仍相對「有限」。不過,隨著穩定幣與「代幣化實物資產(RWA)」持續擴大,未來引發「銀行存款外流」與「放貸能力下滑」的風險,正受到監管機構與金融市場高度關注。
穆迪旗下數位經濟團隊副總裁 Avi Srivastava 表示,現階段「穩定幣」實際使用場景仍偏有限,但截至去年底,整體穩定幣「市值」已突破「3000 億美元」大關。依據數據平台 RWA.xyz 的統計,穩定幣總市值目前已明顯站上 3000 億美元,且仍以相當快速的步伐擴張,顯示該類「加密資產」正成為數位金融生態中不可忽視的一環。
Srivastava 指出,「穩定幣」的角色正從早期的「交易媒介」,逐步擴展至「支付」、「跨境結算」以及「鏈上金融(On-chain Finance)」等多元用途。不過,他同時強調,以美國為例,現有的「傳統支付系統」在速度、手續費與可靠性等方面表現已相當成熟與穩定,因此在短期內,穩定幣要全面取代既有支付基礎設施,難度依舊不低。
在銀行體系方面,Srivastava 認為,目前美國監管規範下,「穩定幣」產品不得向投資者支付利息,這一點大幅壓低了其對「傳統銀行存款」的直接替代效應。換言之,在看得見的未來,穩定幣尚不至於造成「大規模存款搬家」。然而,若長期來看,「穩定幣」與「代幣化 RWA」持續被更廣泛採用,部分資金可能逐步由銀行存款轉移至鏈上資產,進而削弱銀行業的「存款基礎」,壓縮其「放貸供給能力」,對整體金融中介功能造成壓力。
評論:從銀行視角看,「穩定幣」與「代幣化資產」的關鍵威脅並非短期價格波動,而是結構性「去中介化」──資金若長期沉澱在鏈上協議與代幣化工具中,銀行作為「存款—放款」中介的角色就會被削弱,這也是監管機構與銀行業者特別關注的核心風險。
在監管政策層面,市場觀察人士指出,圍繞「穩定幣」的討論已不再只是學術層面的假設,而是直接牽動「立法進程」與「產業監管框架」的實際博弈。其中,美國國會正在討論、但遲遲無法推進的「CLARITY 法案(CLARITY Act)」就被視為代表性案例之一。
「CLARITY 法案」是一項意圖從整體架構上整理「加密貨幣」監理規則的綜合性法案,內容涵蓋「資產類別定義」、「監管權責劃分」以及「市場監督機制」等關鍵面向。該法案原本被期待能為「加密資產」市場提供更明確的監管路線圖,但隨著產業方與「銀行」陣營對條文內容出現嚴重分歧,目前在國會的討論幾乎陷入停滯。
根據報導,以「Coinbase」為代表的部分產業企業,對 CLARITY 法案初版草案表達強烈反對,成為法案卡關的主要因素之一。爭議焦點集中在兩個面向:其一是對「開源開發者」的保護機制是否不足,其二則是法案中對「收益型穩定幣」設下嚴格限制甚至「實質禁止」的條款。
所謂「收益型穩定幣」,一般是指為持有者提供利息或收益分配的穩定幣產品。加密產業陣營認為,相關限制不僅壓抑「市場創新」與新商業模式的出現,也可能讓美國在「全球穩定幣與 RWA 競賽」中失去優勢。相反地,「銀行業」與部分監理機構則將該條款視為保護「傳統存款制度」的安全閥門,可以避免銀行存款過快流向鏈上收益產品,維持金融穩定。
評論:從兩造立場來看,「收益型穩定幣」本質上類似「存款替代品」,若缺乏審慎監管,確實可能形成「影子銀行」風險;但若限制過度嚴苛,則可能使資金與創新轉往監管較寬鬆的司法管轄區,美國長期競爭力也會受損,形成監管套利(Regulatory Arbitrage)問題。
報導指出,北卡羅來納州聯邦參議員 Thom Tillis 於本月稍早表示,將提出一份經修正的 CLARITY 法案版本,希望能在部分敏感條文上尋求「產業」與「銀行」雙方都能接受的折衷方案。不過,截至目前為止,具體修正內容尚未對外公開,外界仍在觀望法案是否有機會在今年重回立法議程。
綜合各方觀點,當前圍繞「穩定幣監管」的爭論,實際上是一場「銀行體系」與「加密產業」之間的「權力角力」。核心問題在於:未來的穩定幣究竟會被定位為「純粹支付工具」,主要服務於更高效率的「跨境支付」與「結算流程」;還是會逐步演變為可以替代部分「銀行存款」與「傳統貸款」功能的「替代性金融基礎設施」。
在穆迪的評估中,目前「穩定幣」對銀行的直接衝擊仍屬「有限」,整體金融穩定性並未受到實質威脅。然而,若「穩定幣」與「代幣化 RWA」的普及速度持續加快,並逐漸吸引更多機構級與零售資金進入,「監管框架」與「產業利益」之間的碰撞將難以避免,相關立法與政策攻防也極可能進一步升溫。
評論:對投資人與產業參與者而言,未來幾年「穩定幣監管」與「RWA 合規框架」的走向,很可能成為影響整體加密市場結構與資本流向的關鍵變數。如何在「創新」與「金融穩定」之間取得平衡,將是美國乃至全球監管機構必須共同面對的長期課題。
留言 0